『壹』 首套房商業貸款未還清,還能用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嗎
您好,根據上海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政策中規定,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參考以上要求,如果您的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您是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進行再購房的。如果想要使用,建議您先把之前的貸款結清。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貳』 第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第二套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需要多少
根據《煙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操作規程》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一、貸款對象
在煙台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自住住房並已辦理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貸款)仍在還款期內的職工,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條件
申請轉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須自行籌款還清原商業住房貸款,並且於還清後一個月內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須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累計間斷不超過三個月),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效居留身份;
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原所購房的房地產開發手續齊全且符合銷售規定;
五以所購房或他處房的全部產權作抵押;
六沒有住房公積金個貸債務及其他尚未還清的、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七沒有不良貸款記錄。
住房組合貸款不能辦理轉公積金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不辦理職工住房組合貸款。
轉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三、貸款額度
轉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符合煙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且不超過商業貸款余額。
四、貸款期限
轉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符合煙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規定。
五、貸款利率
轉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
六、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
(一) 《轉公積金貸款申請表》(附件2)三份;
(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含申請人及配偶、共同還款人)三份;
(三)申請人及配偶、共同還款人、抵押人的身份和戶口證明原件及三份復印件;
(四)申請人及配偶、共同還款人資信證明書(附件3)三份原件;
(五)共同還款人承諾、抵押人聲明三份;
(六)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三份復印件;
(七)購房合同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經原貸款銀行或開發商蓋章的三份復印件;
(八)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復印件;
(九)商業貸款還清證明原件及三份復印件;
(十)所購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復印件;
(十一)評估報告三份。
以他處房抵押的,需提供(十一)項材料。轉公積金貸款業務中凡涉及房屋評估的,須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估價。
八、辦理程序
(一)貸前咨詢
申請人須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公積金貸款咨詢記錄單》(附件1)(中心留存)。
(二)貸款受理與審查
1.核對《轉公積金貸款咨詢記錄單》。
2.審查申請條件、資信狀況、《轉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3.審查申請材料,監證簽署一、五項材料,填寫《轉公積金貸款審批單》。
(三)貸款審核與審批
1.審核人審查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業務受理流程及審查人意見,簽署審核意見,報審批人。
2.審批人簽署審批意見。
(四)貸款發放
1.中心出具《委託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書》。
2.協辦行復查信用狀況,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辦理抵押手續。
4.中心審查《借款合同》、借據、抵押登記材料,開具「委託貸款撥款明細表」。
5.協辦行將款項劃入借款人賬戶。
九、轉公積金貸款的其他規定和流程參照《煙台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叄』 第一套房貸商業貸款還清後能用公積金貸第二套房嗎
可以的,只要你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套房的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是按不同借款期限來確定的,十年以內(含十年)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為40%,二十年至三十年為45%。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即不能超過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最高限額
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肆』 首套房商貸沒還清,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的,不管首套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未結清的情況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請商貸買二套房的,但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5年3月30日,人行、銀監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到,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由原來的最低六成下調至最低四成,改善性需求的購房門檻大為降低。
與此同時,公積金房貸的門檻也進一步調低。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