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還清貸款可以賣房子嗎
沒還清貸款是可以賣房子的,賣家可以提前還清貸款後才辦理轉移登記,也可以將債權轉移給購房姿蘆者,具體有雙方協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二)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合並、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四)不動產分割、合並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五)繼承、受遺贈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七)因人民悉冊指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八)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1)貸款沒還齊房子可以賣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四條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持不動產登記證明、部分債權轉移的材料、當事人約定最高額抵押權隨同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移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
債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當事人約定最高額抵押權隨同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移的,應當分別申請下列登記:
(一)當事人約定原抵押權人與受讓人共同享有最高額抵押權的,應當申請最高額抵押權的轉移登記;
(二)當事人約定受讓人享有一般抵押權、原抵押權人就扣減已轉移的債權數額後繼續享有最高額抵押權的,應當申請一般抵押權的首次登記以及最高額抵押權的變更登記;
(三)當事人約定原抵押權人不再享有最高額抵押權的,應當一並申請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登記以及一般抵押權轉移登記。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前,債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不睜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辦理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
❷ 房貸沒還完可以賣房子嗎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
如果買家是全款購買的話,買方可以與賣方簽訂合同,預付房子全款用於清欠銀行貸款。賣家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以解除抵押合同,撤銷在房管局的抵押登記。
如果買家也需要貸款買房的話,就需要辦理轉按揭。所謂「轉按揭」就是指在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前,房主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子,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由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是「轉按揭」手續比較麻煩,且每家銀行的規定也有所不同。
一,首先,貸款不還清是無法交易過戶的。
在房貸未還清之前,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的,只有還清貸款,房子才真正屬於你,才可以自由買賣。所以,如果業主名下的房貸沒有結清,那麼唯一能夠把房子賣掉的途徑就是趕緊結清貸款,再重新上市交易。
二,自籌資金結清餘款
如果自己有足夠的資金,或尋找親友借錢,可以提前將餘款一次還清,待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及抵押證後再到不動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如此,賣家獲得了該房屋的徹底產權,雙方即可依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結買賣。
三,用買方的購房款墊付
如果在賣房時恰巧可以找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或貸款比例較低,可沖抵住房抵押金額的客戶,便可一次性將剩餘貸款全部還清,按照正常流程進行買賣。
四,具體流程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買方支付賣方剩餘還款金額作為首付款。賣方前往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並事先在還款賬戶中存入足額錢款,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銀行貸後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將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賣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賣方擁有房子的所有權。買賣雙方繼續辦理房屋買賣的剩餘程序塌盯讓。
五,但是,這種方法存在兩個難點:
1、如果買主也是依靠貸款買房,而首付又不足以支付剩餘的房貸,這種交易便無法進行。
2、近幾年因為一些賣方利用這種團局方法進行行騙,買方代其償還「尾款」之後,賣方便反悔不賣甚至玩起了失蹤,讓買方叫苦不迭。「房貸沒還清」 的二手房,比一般二手房的交易多了「賣房前還貸款」、「解押」等步驟,即房子的原業主必須在交則手易房產之前,將欠銀行的房貸還清,將房子解押。這樣操作時,交易風險就大大增加了。
❸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賣掉嗎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賣掉。具體如下:
1、一般二手房買賣還存在貸款未結清的情況,那麼買賣雙方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可以辦理轉按揭的手續,轉按揭是指房主准備將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個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
2、但是這種辦法的局限性在於很少有銀行受理這種業務,大多數銀行並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戶主可以向相關貸款銀行咨詢以了解具體的情況。
賣房子的具體流程如下:
1、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後由買方、賣方、律師方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之後買方向賣方支付30%或者約定的首付款;
2、賣方向原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獲得銀行出具的確認函,賣方收到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意見後,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由買方拿著《房屋買賣合同》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銀行審批的房屋的屬性和貸款人的還貸能力等相關信息之後,開始放款。銀行的貸款是直接劃入賣方的賬戶中的,賣方拿這筆錢還了A銀行的貸款之後,將房產解押,交付買方使用,並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將房產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3、賣方結束對房屋的所有權,買方開始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並開始還貸。還貸結束後,將房產解押,擁有所有權。
注意:轉按揭這種方式在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規定,有的銀行可以辦理,有的是不接受這種方式的,還有轉按揭一般是通過中介公司辦理。所以想要以這種方式解決房屋交易問題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詢。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注意,這個方式的前提是,賣方剩餘貸款不多,或者說是買方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說貸款100萬,現在還剩40萬沒還清,如果買方可以支付40萬的首付款的話,那麼買賣雙方就可以解決這次交易問題,輕松的將房產從銀行中解押出來進行二次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