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我名下已經有一套貸款的房子,以我的名義還可以再貸款買房嗎
一、購房者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按照「認貸不認房」的政策,如果已經結清所有貸款,即使買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然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認定為首套房,是可以按首套房標准再次貸款購房的。
如果貸款未結清,按照2015年最新政策,將執行二套房政策,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個人住房轉讓免徵營業稅的期限由購房超過5年(含5年)下調為超過2年(含2年)。
二、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發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指出首套房貸利率為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倍對擁有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同時,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1)可以貸款買自己名字的房子嗎擴展閱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4日晚間在其網站上公布《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首府)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Ⅱ 用誰名字買的房,就必須誰還貸款嗎
可以不是的
一、購房人就是還貸人。 這種情況是,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並貸款,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
二、 購房人不是還貸人。 這種情況是,購房人本人不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包括購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購房人雖已成年,但是經濟收入等各項指標不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這時候,可以有輔助還款人,購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
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嗎
無效
借名買房的原因主要是因為自身條件不能夠買房或者不滿足政府出台的優惠政策,因此會採取用他人名字買房的方法達到能夠實際買房的效果,或者能從中減少買房出資。因此,借名買房實際上是規避行政法規、損害國家保障房體系的行為。為了借名買房而簽訂的合同,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該協議應屬無效合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借名買房的房產應該歸誰所有
判斷產權歸誰所有,只需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而不由實際出資人是誰來決定。也就是說,借名買房,房產歸名義買房人所有,不歸實際買房人所有。
借名買房由誰來還貸款
如果買房需要藉助貸款來實現,那麼借名買房的風險將會大大增加。
借名買來的房屋是屬於被借名一方的,所以貸款的還款人理應包含被借名人。但是買房的實際出資人是借名買房的一方,如果其不能按時足額歸還銀行貸款,將給被借名的一方帶來麻煩。而此類糾紛一旦發生,就牽涉到房產的處理。一般來說,房產屬於被借名的一方,但是被借名方要歸還借名方的出資。因借名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過錯由雙方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Ⅲ 以父母的名義按揭買房,房主可以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我國按揭貸款購房的還款人主要有兩類:
一、購房人就是還貸人: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並貸款。
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
二、購房人不是還貸人:房產證的名字可以和貸款人的名字不一致。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說明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是房屋貸款的主要還款人,這兩個名字可以不是一個人。
《婚姻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3)可以貸款買自己名字的房子嗎擴展閱讀
按揭買房辦理條件
一、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三、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四、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Ⅳ 一個人能貸款買房嗎
婚後一個人不能貸款買房。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會使胃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的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冊游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激姿圓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