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過戶需要把貸款還清嗎
1、貸款房過戶是必須還清貸款的。貸款沒有還清,無法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沒有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房產的所有權就歸銀行。用戶必須擁有房貸的所有權才可以過戶給他人,而在沒有結清貸款之前,是無法拿回房產所有權的。因此,在還貸的房產無法辦理過戶業務。
2、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3、離婚辦理房產過戶的時候理論上是需要先結清貸款的,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房產證都是押在銀行的,不可能過戶的。
4、可行的辦法是這樣的:先到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一般在銀行成功受理後,會告訴具體的扣款時間,借貸人需要在銀行通知的扣款時間前將足夠的貸款余額存進原供款存摺或帳號上,一般還清貸款後一個月左右即可取回房產證原件(緊記必須在房管局塗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後續的過戶手續。
房貸沒還清怎麼辦理過戶手續
1、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但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經在07年底暫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轉按揭業務。根據了解,這次叫停轉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銀行潛在風險、擠出房地產和股市泡沫成分。但根據業內分析得出的結論,轉按揭業務應該不會被永遠性叫停。所以,大家在考慮賣出未還清貸款的房產之前先去當地銀行碰碰運氣。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銷售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銷售易的成功。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⑵ 賣房子為什麼貸款要還清
賣房子時,貸款必須還清的原因:
1. 產權完整轉移
在賣房過程中,只有房屋的完整產權才能夠進行交易。如果房屋存在貸款未還清的情況,產權實際上是被抵押給銀行的,賣家只是擁有使用權。只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產權才能完整地轉移到買家手中。
2. 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若賣家在賣房時仍有貸款余額,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和糾紛。例如,銀行可能因未知賣房交易而要求提前還款,導致交易中斷。另外,即使交易完成,也可能因未解除抵押權而產生法律糾紛,影響買賣雙方的權益。
3. 促進交易順利進行
在房屋交易過程中,買家通常希望與擁有完全產權的賣家進行交易,這樣可以避免諸多不必要的麻煩和風險。如果賣家貸款未還清,買家可能會擔心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從而影響交易的順利進行。
4. 提升房屋出售價值
一個無負擔、無貸款的房屋對於買家來說更具吸引力。如果賣家在出售前能還清貸款,不僅能消除買家的擔憂,還可能提升房屋的市場競爭力,從而獲取更高的售價。
總之,賣房子時貸款必須還清是為了確保產權的完整轉移,避免糾紛的發生,促進交易的順利進行,以及提升房屋的市場價值。作為賣家,在出售房屋前,應提前規劃,確保貸款的清償,以確保整個交易過程順暢、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