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朋友有一套房子,如果自己也貸款買了一套 ,以後還會跟他在一起嗎
房子歸房子,你們兩個是否在一起是因為感情好不好,這是兩個概念,你要物質基礎那麼不嫌棄他就可以在一起呀,但是物質本身就不是感情的主要部分,別這樣。
❷ 談戀愛的時候男朋友按揭給我買了套房子,分手後男朋友不付貸款的錢房子是不是
要看具體了,如果你證據表明是贈與,屬於你的。首付款如果說是你前男友付的,後面貸款也付了部分,他如果有證據,那麼房子有一部分是屬於你前男友的,除非你把之前的那些錢還了,房子才會真正意義上屬於你的。
❸ 關於男朋友婚前貸款買房子,大家是怎麼看得啊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前夫要我凈身出戶!
張明與趙紅是相親認識的,相識不久兩人就結婚了,住進了張明婚前買的房子里。
第二年,兩人的兒子出生,因為婚後磨合不好,兩人經常因為孩子問題、家庭瑣事鬧矛盾,後來分居了。
分居兩年後,張明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求,趙紅也同意離婚,但要求補償婚後房產增值利益部分。
張明不同意,認為房子是自己婚前買的,婚後也都是自己婚前和婚後的錢在承擔房貸,房子應歸自己所有。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包括銀行存款以及購買的房產,都屬於個人所有。
本案里,婚前張明已經負擔的首付款和月供款,以及婚前存在付款賬戶內用於還月供的存款都屬於張明所有,後期存入的錢才是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最後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張明補償趙紅因婚後共同償還月供而產生的房產增值利益部分一共10萬元。
法律有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的收入正常都屬於夫妻共有,婚前財產明確,婚後該給的還是要給的。
像這個案例中,婚後兩年還貸的錢,對比一套房子的價格,應該算是杯水車薪了。差不多就是凈身出戶。
❹ 結婚前男朋友買的房子,房產證和還貸款的證明上都是他的名字,請問幾年以後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呢
新的婚姻法規定:房子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永遠是婚前財產。這個是變不過來的。唯一的就是貸款的那一部分,因為你們兩個人是婚後共同還款的。就是說貸款那一部分你佔了一半
❺ 男朋友家裡把新買的房子給我,但是房子是男朋友的名字。房子是貸款買的
按最新婚姻法解釋細則,不動產為權屬登記,不支持婚後自動成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婚前(領證前)支付首付,沒有明確說明為雙方共同財產,視為對其自有子女的單方贈與,為婚前財產不予分割。婚後共同支付貸款時,若分割財產,按市價減去首付進行分割。
如果進行婚前財產公證,證明該首付明確贈與雙方。
❻ 找男朋友是選擇新房子有貸款還是老房子無貸款
我就想問問,找男朋友跟房子有什麼關系呢?你是跟房子結婚,還是跟人結婚呢?你覺得自己的價值觀有問題嗎?
❼ 我男朋友的房子是按揭的,過戶不了,我們該怎麼辦
這個很簡單啊!~讓他父母做一個 贈與協議 註明該房產日後贈送與你男朋友!~然後到公正處公正就哦了!~
例:贈與協議
贈送人:
受贈人:
進贈送人 *** 自願將*市*區*街道*路*號*樓房產(面積**平)贈送與受贈人***。
贈送人:(簽字)
受贈人:(簽字)
日期:
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就好了,但要記住贈送的標的物的地址面積等情況要詳細羅列。同時還要告訴你個秘密,如果在贈與合同上寫上此房產贈送與***家庭或者***結婚等字樣那麼這個房子將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反之將是為當事人雙方的個人財產。
❽ 您好,我現在還沒有男朋友,但是我買了一所房子,是貸款的,
你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只要做一份婚前財產公證和一份婚後夫妻財產各自所得各自所有的協議,就可以解決你的全部困難。建議在立協議時,由律師起草相關的文件內容。
❾ 男朋友要貸款買房子
可以找銀行貸款呀,用他父母的房子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