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的一方貸款購房,如何界定是首套還是二套房
具體建議咨詢房管局
名下無房的貸款買房的為首套房。
二套房界定標准: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集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❷ 男朋友離婚前買過房,我們再買算不算二套房
那就看前一套房子在誰的名下,戶口遷沒有簽出來。。
❸ 離婚房貸問題及二套房認定
二套房以離婚婚後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成套住房數量確定。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分為2種情況: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❹ 關於離婚前妻子有過房貸,丈夫再次購房算首套嗎
無論男女雙方,只要房產證有其名字,說明就是有房族了,如果再賣,就是二套房了!
❺ 離婚時以我的名義貸款買的房給了前夫,如今沒過戶,我再貸款買房時算第二套房嗎
銀行判定你是否為第二套住房不是以你名下的房產過沒過戶為依據的,他們又不會去房地局查,而是以你的徵信報告顯示的來判定。你以前做過貸款,徵信系統會有貸款記錄。
你辦理的時候不要講自己名下有房產,雖然做過房貸,你出示法院判決書可以證明現在該房產權不屬於你。如果該銀行依然算你第二套房,你可以去別的銀行咨詢一下,不同的銀行政策的靈活度不同。
試試吧。祝煩惱早日解決!~~
❻ 離婚後買房屬於二套房嗎
離婚後買房屬於二套房,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會認定為二套房。
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6)離婚前有貸款算二套房嗎擴展閱讀: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稱,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房貸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此前,二套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為不低於60%,北上廣深為70%。
此次調整後,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區分面積,統一調整為最低首付款比例20%。在此之前,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積金貸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通知》還支持二套房購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參考資料:網路-二套房
參考資料:人民網-專家稱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調至四成並非刺激性政策
❼ 前夫婚前貸款買過房,現已離婚,我離婚後買房算二套房嗎
1,要看你前夫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他的名字就與你沒什麼關系。
2,要看你們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如果歸你了並且也改用你的名字,那你在買房子就屬於是兩套房子了。
❽ 我老公婚前買了房有房貸,與他離婚後我自己買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如果你名下沒有其他房產,那麼你離婚後買房,不算第二套房,應該是第一套房。因為,那套房是你老公婚前買的,不管有沒有房貸,都是他的婚前個人房產,離婚後房子歸他所有,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