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雙方一起按揭購買房子,離婚後應該由誰來還房貸
競宇按揭顧問回答您: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房貸還清後,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歸屬權,那可以協商解決,另外一方來補償。
B. 離婚之後按揭房子的歸屬和還貸款的歸屬
你這套房子屬於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理論上,婚後共有財產,不管實際誰出資,財產都按照夫妻平分。所以,即使簽有協議說房子歸孩子,你離婚之後所還的房貸屬於共同資產。
拓展知識:
理論上,婚後夫妻共有財產不管誰出資,都是按照55平分,但實際中,法官評判中也會酌情考慮。比如首付、月供是其中一方單獨支付的,只要保留有充足的證據,那在最後分割房產時是可以主張多分一點的。
C. 房子是自己的名字老公按揭離婚時房子歸誰
1、房產歸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
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2、共有財產。
根據現行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房屋共有人的權利由房屋共有權證來證明;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薦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1】
3、申請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2】
【1】《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gz/200611/t20061101_159037.html
【2】《婚姻法》-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D. 婚後按揭買房,貸款由女方還,假如離婚後房子該歸誰
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要離婚,夫妻各享有房產一半的產權。
E. 離婚後房產應該歸誰
根據最新《婚姻法》,對離婚後的房產有如下規定:
一、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此處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處理:
1、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父母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單獨贈與給子女,屬於子女的婚前財產,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子女及未來媳/婿共同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2、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於支付方個人財產;
3、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該房屋產權的購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法院不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權後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六、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處理為: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房產分割。
(5)按揭貸款的房子離婚後歸誰擴展閱讀: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參考資料:離婚財產分割_網路
F. 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
根據我國城市男女青年結婚買房的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都是男方負責買房首付,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歸還房貸,當夫妻之間一直保持親密和諧關系時,這種方式較為可行,如果夫妻關系一旦破裂,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就成為麻煩事了,那麼,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呢?
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均分割,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餘則按出資情況按份共有;
3、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5、結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6、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關於兩人買房子貸款離婚房子歸誰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首付是一方支付還是雙方共同支付、還是一方或雙方的父母支付,是婚前還是婚後支付,貸款時一方歸還還是雙方共同歸還,按照這些情況的不同相應確定雙方對於房產的產權份額後,再根據雙方對房產的主張意向決定最終的所有權歸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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