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買的第一套房是二手房算不算首套房,在銀行貸款利率中有首套房優惠嗎
只要是第一次買的房就是首套房
② 想買一套二手房,可以貸款嗎,我是第一套房,如果可以貸款的話需要什麼
樓主,你好!按照現在銀行的購房貸款政策如下:
現在銀行的貸款政策是第一套住宅全款或貸款已經結清後在貸款屬於手套房貸款,商業貸款首付3成,公積金貸款首付2成,
如果房子賣掉的話契稅也是按照手套房標准徵收的,如果沒有賣的話就是按照二套房標准徵收如下:
契稅: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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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第一套二手房首付是百分之多少
第一套二手房貸款額為銀行評估價的70%(這邊說的是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是60%;還有要看房子的年限,有的比較老的房子也只能貸60%),也就是說首付是銀行評估價的30%再加上出售價與銀行評估價的差價!假設你買的房子是60萬,銀行評50萬,那首付就是50萬*30%+10萬=25萬!
採納哦
④ 我買的第一套房是二手房,為什麼貸款還要上浮1.1倍,是不是只要是二手房貸款就要上浮1.1倍,不管是不是第一套
當然不是拉,只有第二套房利率才上浮1.1倍,如果你是第一套房,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都能享受第一套房的優惠的,聲明下,如果你老婆有房子,那就算第二套拉,現在房子的套數是按家庭單位計算的.
⑤ 第一套房子想要買二手房,首付是百分之幾
二手房按揭貸款購房根據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兩種情況,首付比例分別如下:
一、買方商業貸款購房:
1、買方選擇商業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25%,最高貸款比例為75%;
2、買方選擇商業貸款購買二套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50%,最高貸款比例為50%;
3、買方選擇商業貸款購買商業用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50%,最高貸款比例為50%。
二、買方公積金貸款購房:
1、買方選擇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20%,最高貸款比例為80%;
2、買方選擇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40%,最高貸款比例為60%;
3、買方購買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購買商業用房無法使用公積金貸款。
⑥ 我今年2月底貸款買了我的第一套房(二手房),請問利息是按首套房的算嗎
現在基準利率已經下浮0.25個百分點,根據你的情況的話,完全屬於一套房。一二套房跟房產是新房還是二手房沒有任何關系,只是跟你的家庭名下有幾套房子有關系。明白了嗎朋友。你既然已經還了兩個多月,你的利率將會在2013年的元旦即2013.1.1起執行最新的基準利率,!給個滿意吧
⑦ 第一次買二手房,首付是怎麼算呀
1、首先要評估一下你房子的價格。這個評估價一般是現在價格的80-90%左右,不過一般是80%,有的更低。
2、你的首付是付給房主的,不是銀行的,你看銀行能貸多少款給你, 剩下的就是你的首付。舉個例子,20萬的房價你能貸15萬,那你首付就是5萬。
(7)第一套房是二手房貸款擴展閱讀
一、二手房交易三個法律要點:
1、在未收到大部分房款時,原則上不應當申請交易,如已經交易的買方未付房款前不得將交易收件單交給買方,七天內仍未付款的應當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補救措施;
2、交房並交付全部鑰匙時,應當收齊全部房款;
3、如買方以與賣方訂立的買賣合同作為抵押貸款,並且以該抵押貸款作為支付賣方房款,在申請交易前,貸款銀行應向賣方出具保函,或由買賣雙方和銀行共同約定所貸款項由銀行直接支付給賣方。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房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⑧ 第一套房正在還在還貸款,要買第二套房為二手房,首付是百分之多少
50%,貸款的利率在基準利率上調10%。
而且曾經有過貸款記錄的,再買房,也算是第二套住房哦,採用國家第二套住房的規定,首付50%。
⑨ 請問買二手房可以按揭嗎。也是第一套房。
可以的
·二手房按揭流程圖
·二手房按揭收費標准
項目
收費標准
收費單位
評估費
評估額*5‰
評估公司
抵押登記費
貸款額*5‰
房產局
登記費80元
房產局
·二手房過戶收費標准
交費項目
交費人
房改房
商品房
非住宅
備注
140平米以內
140平米以內
契證
買方
1%
2%
4%
4%
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者到房產調檔證明按1%
測繪
買方
41元/套
41元/套
41元/套
41元/套
營業稅
賣方
5.6%
5.6%
5.6%
6.5%
交易滿五年住房免交營業稅,140㎡以內未滿兩年交差額的5.6%
轉讓手續費
買方和賣方
1.5元/平米
6元/平米
6元/平米
1.3%
各出一半
登記費
買方和賣方
80元/套
80元/套
80元/套
1.5%
各出一半
調檔費
買方或賣方
過戶調檔45元/套,調首次購房證明50元/套,調唯一一套住房50/套
個人所得稅
賣方
同一城市有二套住房以上(含二套)按成交價的1%收取
土地證
買方或賣方
劃撥轉劃撥賣方交收益金(成交額*1%);劃撥用地轉出讓用地交土地出讓金按地段收取。
·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料:具體指當事人的姓名、地址、聯系辦法等。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和調查,通常來講,應各自出示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屬共有財產的,共有人也應到場,並在買賣合同上簽字,不能到場的,應出具公證委託書。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在買賣之前,應詳細查看房屋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原件,確保出賣人合法擁有房屋。
三、價款:價款中應約定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通常是一次性付款的,但也存在著出賣人在出賣房屋時,有部分銀行貸款不能清償的情況。由於辦理過戶時要求取消銀行抵押,出賣人又無力清償貸款,而要求買受人替他先行還清貸款的,應注意交易安全。還有一種情況是買方必須在房屋過戶後貸款才能支付房款,這兩種情況下,最好是由中介機構提供擔保。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房屋附屬物品的歸屬;水、電、物業管理等的交接;辦理房屋過戶時相互配合與協調的問題;交易稅費、其他費用分攤責任。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稅費的分擔,通常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約定賣方凈得款最為簡潔。
五、違約責任:規定哪些是違約情形;違約責任如何承擔;違約金、訂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規定免責條款;如有擔保,應規定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訂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通常情況是約定仲裁,這樣可以保證爭議的及時解決。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主要是約定合同變更與轉讓的條件,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約定房屋附屬物的歸屬,列明隨屋贈送的物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