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貸款二套房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10%,具體以當地住房公積金政策為准。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利率的規定。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調整利率時,已放款的當年不調整利率,於次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利率。
已簽訂貸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時直接執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特殊行業繳存職工的貸款利率同時按合同約定規則調整。
(1)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2016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❷ 2016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不變的,無論是首套還是二套房購買,公積金貸款利率都是年利率3.25%,但是首付成數是不同的,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必須大於6成,北京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說明的是,公積金貸款中心與商業銀行不同,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購買後又賣了,現又新購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並且可認為是首套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不過,按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須大於60%~
❸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二套房商業貸款利率的「認房又認貸」政策:首付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基準利率為: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
對於借款人購房時查出名下現有全款購買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仍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
對於借款人之前曾貸款購房,即使是貸款購置的房產已結清出售,再貸款時還是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
根據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認定為第二套房的購房者,那麼再貸款時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來執行。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3)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2016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❹ 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是多少
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五年期以下3.025%,五年期以上3.575%。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第一套房基準利率的1.1倍。根據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認定為第二套房的購房者,再貸款時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來執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❺ 二套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公積金首套房已用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一般首套住房1-5年4.0%;6-30年4.5%。二套利率是首套的1.1倍。
一、公積金貸款利率是2015年5月11日調整並實施的,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3.75%,月利率為3.75%/12,五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3.25%,全國都一樣。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