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貸款未還清房產證上能加名字嗎
不能。
2. 房貸沒還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嗎
案例:小楊和老公結婚一年多,住在某小區,房子80平方米左右,是結婚前老公買的。婚後,兩人一起供房,現在准備在房產證上加上小楊的名字。「不知道現在能不能加上?有什麼程序?需要什麼材料?」小楊說。
專家: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加名變為夫妻共有財產,房屋權屬發生變更。而且由於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根據相關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因此,房貸沒還完,是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加名字之前必須要將房子的貸款還清,到市房管局申請辦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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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貸款未還清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若是在招商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期間如需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增加/變更產權人等,因各城市相關規定有所不同,具體您可以聯系貸款經辦行或當地的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確認。
4. 貸款未還清能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嗎
房貸沒還完,不能辦理「增加共有人」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法律術語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選擇貸款按揭買房,商品房處於抵押狀態,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
房產仍在按揭,夫妻婚後加名字的流程則要復雜許多。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如果房貸已經還清,婚後夫妻之間加名字的流程是非常簡便的。夫妻雙方只需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當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房產證加名即可,如審核通過,一般在20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
房產證上加名字也要注意兩點:
1、加名字的時機
夫妻婚前加名字與婚後加名字,在辦理時流程和費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則屬於婚前一方的財產,如婚後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則要按房產交易的流程辦理產權變更,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繳納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2、加名字的對象
房產證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驟都各不相同,建議最好提前向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咨詢,了解相關的注意事項。房產證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樣也支持減名字。
房產證減名字,實際上就相當於其中的一方放棄了該套房屋的共有產權,所以在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時候,和房產證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異,也同樣需要繳納相關的手續費用。
所以貸款未還清是不允許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的,但是這個需要咨詢房管中心、貸款銀行後才能確定,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的話也是沒辦法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的。
5. 婚後買房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能加妻子的名字嗎
可以。
房產證加名可分為兩種情況:有房無貸、有房有貸。
1.有房無貸的情形改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到預檢窗口進行材料審核提交,材料審核齊全後憑工作人員給出的辦理序號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貸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6. 房貸沒有還清,想增加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可以嗎
可以。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4、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5、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6)房子貸款沒有還清可以加名字嗎擴展閱讀:
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准。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