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研究性學習:生活中的數學——貸款決策問題
我也在找 你是高中生吧!我搜到的是購房貸款問題,我和你一樣都沒找到,都刪刪減減拼上吧!呵呵
一、前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 改善居住條件越來越成為我國城鎮居民最迫切解決的問題。重要的解決途徑就是實行住房商品化。這一方面需要有強大的住房消費貸款支持,
另一方面也為銀行推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調整房地產信貸結構創造了條件, 使銀行進行金融創新有了內在的動力。自從上世紀年代中期中國建設銀行在部分城市試行銀行按揭貸款以來, 面對住房金融業豐富的市場資源, 我國各銀行普遍開展了針對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業務, 甚至推出了專門的業務品牌名稱, 如農業銀行的「 幸福之家」 、建設銀行的「 樂得家」 等等其業務量呈現明顯的逐年上升趨勢。根據中國工商銀行的有關統計數據表明該行全國的個人住房貸款從年的億
元增長到年月底的億元, 年幾乎增長了倍。有萬戶居民靠工行貸款住上了新房。因此、加強住宅領域銀企合作是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有力保證, 其中發展住房消費信貸是促進我國住房建設新經濟增長點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但是我們通過對我國特別是溫州住房消費信貸市場的實證調查分析後, 發現其運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魚待研究解決。
二、住房消費信貸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居民的住房消費心理問題
勤儉持家是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但人們的投資意識比較薄弱, 絕大多數居民購房是為了改善住房條件, 用於投資目的的比例仍然不多〔日。中國人的另一大傳統是量入為出, 習慣於用自己的積蓄來達到購房的目的, 還有很大比例的消費者依然存在著「 無債一身輕」 的傳統消費觀念, 而對於西方盛行的提前消費還是不適應。
2、居民收入預期問題
根據國外普通家庭住房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城鎮普通家庭是否具有住房負債消費的經濟承受能力主要取決於其穩定的家庭收入水平。收入水平越高, 對住房消費信貸的經濟承受能力越大。其住房消費信貸所發揮的擴大需求的作用越明顯。
目前, 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軌時期, 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入等因素, 造成城鎮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階層存在以下的後顧之憂怕下崗失業保險制度不完善, 怕病醫療制度的改革還沒有到位, 怕老養老保障制度不健全。而據業內人士分析, 普通工薪階層的購房總價應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倍以下較為適宜, 如果貸款為八成, 期限為年, 日後每月的還款最好不要超過家庭收入的, 否則就會影響正常的生活水平。這些現實問題的存在使得城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較弱, 造成城鎮居民收入預期普遍不高, 難以使住房消費信貸快速發展。
3、住房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與保障問題
由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的特點是客戶多、面廣分散, 基數大、期限長, 因此風險點多而不易控制。銀行在個人住房貸款運作過程中, 可能出現的風險包括產
權風險、信用風險、欺詐風險、抵押物價格風險、貸款條件風險等等。為此, 國外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表明, 防範住房消費信貸風險必須有以下條件一是有穩
定透明的收入來源二是有可靠的個人信用資格等級三是有住房產權的抵押保障四是有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的擔保制度和有效的政策保障制度五是有適合不同層次需要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而以上五大因素, 恰恰又是我國住房消費信貸運行
中的缺陷。具體表現在一是貸款機構無法獲知住房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水平。按照國外消費信貸通行的規則, 為了降低家庭住房消費信貸的償還能力, 住房支出與收入比率一般控制在至之間。由於我國居民收入中包含著許多非貨幣化收入和灰色收入, 目前銀行採納的唯一能證明貸款者還款能力的「 收入證明」 , 經調查核實大多不真實, 這樣貸款機構就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的實際水平, 也就無法確認住房消費者的貸款資格, 因而也不可能對住房消費信貸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另外, 由於不同銀行之間信息溝通不完善。假如某位購房者要在多處
購買房屋, 他將其收入證明一式多份, 就可能分別用於不同的銀行, 由不同的銀行提供按揭貸款。這樣一來,其實際貸款額就遠遠高於規定的數額, 月還款金額也遠遠大於其月收入情況, 各銀行的住房貸款風險在不知不覺之中已經倍增。
二是缺乏住房消費信貸的個人信用制度。由於沒有建立與個人信用制度相配套的個人信用評估、個人資信調查、個人破產制度。因而個人信用無法准確把握, 個
人住房消費信貸的風險無法控制。
三是缺乏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擔保制度。由於我國現有的擔保法規囚沒有針對住房消費信貸的相應規定,二級市場的存量產權房以及公房使用權市場發育嚴重滯
後, 致使貸款抵押的住房產權、使用權的變現能力較差, 消費者在申請住房消費信貸時既無法選擇可靠的擔保形式又不能為貸款機構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
四是缺乏有效的政策保證制度。由於我國尚沒有健全的商品房保險的保障制度, 又沒有政府機構提供的保證制度, 也沒有包括房地產證券在內的政府機構發行的
住房債券。因而, 無法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強有力的保證和支持。
五是缺乏社會不同層次需要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
我國一方面缺少長期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的供給另一
方面, 現存的抵押住房貸款首期付款額比重大、期限
小、利率大, 無法吸引更多的中等收入階層, 無法滿足
更多的住房消費信貸的需求〔。
、信貸經營理念問題
由於傳統體制所形成的固有慣性和我國現階段資本
的稀缺性特點, 使銀行在住房消費信貸的開辦上, 既存
在一些思想觀念上的矛盾又存在一些具體操作上的問
題。其表現
一是住房消費貸款抵押物的處置難於落實。現在很
多房屋都是期房預售, 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
定, 期房在抵押合同簽訂日內要在房地產主管部門
辦理預抵押登記, 待房屋取得產權證後再辦理正式的抵
押登記手續。若在預抵押期間貸款者無力償還銀行借
款, 即會將房屋抵押款給銀行。由於種種原因, 目前房
屋產權證還是存在著辦證難的問題。比如在溫州, 就有
許多住戶在入住兩三年後還沒有能夠取得房屋產權證事
例。沒有產權證, 房屋自然不能進行正式抵押, 銀行也
就不能對抵押房屋進行合法處置。有時銀行在借款人無
法償還借款而對房屋抵押物進行處置時, 甚至會受到市
場以及顧及到社會穩定等因素的限制而難於保全貸款債
權。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
的發展。
二是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學的規范的銀行管理制度。
例如住房個人抵押貸款面對首期額度較低、利率較
高、手續復雜、條件苛刻、收費不盡合理、覆蓋面窄、
擔保手續規定較嚴等難於刺激個人住房信貸的條件規定
〕
三是銀行自身的業務量和成本增大。一筆住房貸
款, 要經過借款人資格審查、抵押物、評估和登記、擔
保物、財物體現, 第三方面擔保貨款合同公證等程序才
能獲得, 致使銀行成本增加, 工作負擔加重。同時, 貸
款過程中, 必須經過房屋測量、估價登記、辦證、交
稅、交費等, 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貸款消費人負擔, 從
而, 不可避免地影響了住房貸款人的積極性。
三、住房消費信貸市場解決對策
針對我國住房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我們認為宜采
取以下對策選擇
、實行健康、合理、穩定的住房消費心理機制
一是制定合理、透明的住房消費政策, 使居民在了
解住房政策和規定的基礎上, 理解政策的合理性, 進而
自覺貫徹執行新政策, 形成穩定的住房消費大眾心理預
期二是進一步規范住房一、二級市場和房地產交易規
則, 強化保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機制, 降低住房交易
稅費, 創造出一個公平、合理的住房消費環境, 形成一
個健康向上的住房消費心理機制團。
、擴大住房消費信貸的領域和群體。
在住房消費群體的選擇上, 針對我國存在的高收入
階層和政府大部分官員已有住房與低收入階層住房消費
潛力一時不大的客觀現實, 住房消費信貸政策應注重引
導既具有強烈住房消費慾望又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中等
收入階層既具有較好預期經濟發展潛力和負債住房消
費心理, 又急需住房的青年消費群體上, 有針對性制定
一些配套優惠激勵政策, 著力啟動這些中等收入階層和
青年群體的住房消費行為』。在消費領域方面, 應根據
不同消費群體的不同經濟承受能力和住房消費傾向, 采
取多樣化、多層次、多領域的住房消費信貸, 使消費者
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居住意願有目的地選擇住房消費
信貸品種, 並結合不同消費群體的不同住房消費需求特
點, 制定一些配套的激勵優惠措施, 如利率補貼, 減免
稅費、免貸款、抵押購房公證收費等, 以啟動和促進這
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費活動。
、建立健全發達規范的住房信貸制度。
歷史經驗表明當一國在進入「 住」 與「 行」 消費
升級階段時, 居民的消費模式也隨之發生變化, 逐步由
自我積蓄型滯後消費變為信用支持型提前消費, 即進入
消費信用化時代。目前, 我國正在從住房消費福利分配
制向住房消費貨幣分配製度的轉化, 而消費貨幣化則是
年月第期溫州大學學報
消費信用化的基礎。所以, 建立健全發達而規范的住房
信貸制度迫在眉睫。首先政府應抓緊包括住房消費信貸
在內的有關立法工作, 特別是在著手建立區域性的個人
信用體系的基礎上, 盡快建立全國性的個人信用體系,
並制定個人信用的統一徵信標准與徵信辦法其次要進
一步完善住房消費信貸商業保險制度, 制定政府的保險
和保證、保障措施, 建立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資金供給
機制最後就是結合我國目前資本市場發育的現狀, 培
育一些能夠融通長期資金的市場主體, 吸引和集中資本
市場中的私人分散資金和機制投資者掌握的人壽保險
金, 養老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 為住房消費信貸提供更
為廣泛的資金來源。
、建立良好的住房信用風險分攤機制
客觀的說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剛剛啟動的發
展中國家住房金融市場, 住房消費信用的風險總是客觀
存在的。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出台了《商業銀行法》、
《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個人住房擔保
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和條例, 但是《住房抵押貸
款法》至今尚未問世, 致使出押和受押雙方對有關抵押
和抵押實現、擔保與保險等法規條款的解釋缺乏權威性
依據『習。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該加緊有關法律的制
定工作另一方面銀行也應建立起科學的風險約束分攤
機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擔保制度, 充分發揮政府對住
房消費信貸的支持作用。我國屬於發展中國家之列, 市
場經濟體制的完全確立還需要一定時日。改革以來不同
階層、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擴大, 且仍呈
擴大態勢。由於住房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 屬敏感性商
品。如果成立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國家住房抵押貸款擔保
公司, 對一部分購買商品房確有困難的中低收入者實行
擔保, 則有利於解除其後顧之憂。因此、組建規范的國
家專門的住房擔保機制, 不僅可以克服目前由企業出面
擔保的眾多缺陷又可以有效分散銀行風險, 增加金融
機構的安全性。
二是建立和完善住房金融二級市場, 充分發揮社會
保險金融市場的基礎上, 嘗試和支持保險基金養老基金
和共同基金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住房金融二級市場, 更
好地體現和推動住房消費信貸的實施。
三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二級抵押市場, 發展抵押貸款
證券化, 充分發揮證券在住房消費信貸中的支持作用。
開辟住房二級抵押市場, 不僅可以進一步發掘全社會的
資產潛力, 為住房市場提供具有競爭性的選擇性資金來
源, 又可以通過產權重組, 分散和轉移了住房貸款風
險, 成功地將在住宅金融市場與資本市場有機結合, 推
動住房貸款風險分攤的社會化。
、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尋求銀行利潤最大化
在我國加入以後, 外資銀行進入我國的門檻的
不斷降低, 廣泛介入我國金融市場的各項業務領域當
然包括個人住房信貸業務, 銀行間的竟爭加劇必將迫
使國內金融機構加快創新步伐。具體到個人住房信貸業
務領域的金融創新體現在
一是在思想上, 銀行內部要對個人住房消費信貸對
促進住房建設和經濟增長的相互關系有足夠清醒的認
識, 進一步開拓進取意識, 改變舊有習慣模式和思維定
式, 大膽創新, 勇於改革。
二是在具體的服務層次、服務方式、服務態度上要
有一個實際的大的改進, 使消費者方便、快捷、滿意。
三是進一步擴大住房消費信貸服務品種, 擴展服務
領域優化服務環境。針對消費者的不同要求, 開辟房改
房貸款、使用權房貸款, 房屋互換貸款、私房二手房買
賣貸款, 盡快形成品種齊全, 層次分明的住房消費信貸
的格局。同時, 圍繞住房消費信貸這一領域, 開展住房
信息咨詢, 買賣指南、個人住房貸款方案設計, 房屋保
險公證、抵押還款受理、產權代辦等「 一條龍」 服務,
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 擴大住房消費信貸的規模。
四是進行金融工具創新。例如利用收入增長與
時間成正比例的關系, 推出逐漸遞增還款的個人住房貸
款, 滿足部分觀念變化快、有強烈消費慾望青年的金融
需求利用與國際接軌, 實行市場利率之際, 推出可變
利率的個人住房貸款新品種, 供不同層次金融需求客戶
進行選擇。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推進和住房商品化的發
展, 遇到的一個難題就是當前廣大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
低與高昂房價的矛盾。而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業務的開
展, 可以有效的解決購房者資金不足的困難, 購房的經
濟壓力分解到以後若干年內承擔。將居民的潛在消費欲
望轉化為現實購買力。因此、切實解決好個人住房消費
信貸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對我國房地產的發展和住房制
度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我要找的和你的是一樣的,只不過到現在我也沒找到啊
Ⅱ 哪些因素決定申請消費貸款的額度
個人消費性貸款是指貸款機構向個人賬戶發放的有指定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業務,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影響消費貸款的因素:1、貸款用途雖然消費貸款可適用於多種用途,但是,不同的貸款用途所能獲得的額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如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買車,那麼一般額度最高不超過汽車的70%,如果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用於購物,那麼最高可達到購物資金的100%,如果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買房,那麼額度是沒有的因為消費貸款的用途不可用於買房。2、借款人的月收入個人消費貸款申請,借款人可獲得的額度最高一般是在每月收入的10倍左右。3、個人信用條件個人信用不僅可以決定是否可申請到額度,同時還對額度高低有影響。信用好的人群當然可獲得的額度就比較高,這尤其是在信用貸款中影響比較大。
Ⅲ 求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的積極意義,負面影響及制約措施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從起步到今天,已經基本上走完了它的磨合期,克服瓶頸的制約進入加速發展的階段,讓其對擴大內需產生強大的拉動力量。為了引導居民正確認識並逐步接納個人貸款消費方式,實現拉動內需的目的及銀行拓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以實現自身利益的需要,銀行業應積極向社會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模式。
一、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意義
個人消費信貸是引導消費、推動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也是金融部門提高服務質量,與國際業務接軌和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重要舉措。
從西方大多數國家的經驗看,在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通常會產生消費萎縮導致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採用個人消費信貸的方法能有效地解決這個難題。
在我國現階段,發展個人消費信貸,能夠剌激消費者的需求,對於拉動經濟增長具有決定作用,只有當消費佔GDP的比重達50%以上的時候,才能維持經濟的高速增長。目前,我國國內產品生產勢頭旺盛,特別是年初受到「非典」疫情的影響形成了大量庫存,出口渠道又屢屢受阻,在此背景下推出個人消費信貸,鼓勵和引導個人消費頗具現實意義。「享受現在,投資未來」的理念正逐漸喚起人們新的消費的意識,而目前「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的個人消費信貸方式未能獲得社會的普遍認同,受銀行業自身在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工作過程中所存在的諸如:業務品種單一;手續繁瑣;貸款利息超出居民實際承受能力的范圍等等問題所制約。因此分析和研究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及解決方案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的當務之急。
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2.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單一,經營面窄,影響了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目前,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僅限於個人住房貸款等少量貸款服務品種。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除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稍高外,其它消費業務的貸款余額就很少了,發展很不平衡。就拿工商銀行最早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來說,全國銀行系統大、中、小城市之間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量和貸款余額差別很大,一方面是經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相對發展較快,以廣東省為例:至2003年1月底,僅廣東農行系統全省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突破150億元,比上年初增長50%,成為全國農行系統住房消費信貸總量最大的分行;另一方面是經濟欠發達地區、中小城市消費信貸業務仍處於落後狀態,據調查,目前湘、鄂、贛3省每2萬元消費品零售額的實現,僅有1元來自貸款。從總體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業務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有的單位或地區此項業務尚處於醞釀階段或萌芽狀態,目前各家銀行似乎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雖然貸款品種很多,但除了住房、汽車消費貸款,這兩種人們已經漸漸接受的業務以外,其他各項貸款數量並不是很大。就拿光大銀行來說,雖說為中關村西區拆遷戶辦理住房貸款數目最大的一天竟達2000萬元人民幣,但旅遊貸款、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等卻幾乎無人問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軸心的服務方式的轉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新的經濟增長點,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廣闊前景是不容忽視的。
2.2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手續繁瑣,降低了消費者的借款意願。在我國,由於目前尚沒有中介機構能夠提供有關個人完整的信用記錄,商業銀行可調查消費者個人的資信渠道又不暢通。所以為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加大審查力度,完善貸款辦理手續,這都是必要的。商業銀行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方面自上而下制定了一套信貸管理方法,但從實踐效果來看,並不能完全使客戶滿意,對客戶而言,誰的服務優、價格低、效率高、方便快捷,就購買誰的服務和產品。就拿工商銀行已經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汽車和個人小額抵押貸款而言,辦理一筆貸款要涉及銀行、保險、商家、企業、公正、房地產交易管理、個人擔保等多個部門,其手續繁雜不亞於跑一個項目。如此繁瑣的環節對辦理少量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增加了心理上的負擔和麻煩。大部分有意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卻因此望而卻步,在加上個人消費信貸運作的市場組織尚未健全,商業銀行又缺乏其他完善的確保安全的防範措施,從而導致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環節過多,這在客觀上令消費者產生了借錢找麻煩的心理。
2.3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滯後,有待於進一步改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剛剛起步,同國外相比我國絕大部分居民消費觀念仍然落後,人們對其接受能力尚需一個認識過程,不願意「寅吃卯糧」,保持「勤儉持家」和「興家立業」仍是中國人的消費觀念。同時,即無外債又無內債,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是中國人崇尚的治家之道,不願意或者不習慣借錢消費。認為借錢消費違背傳統。由此看來,轉變消費觀念,顯得十分迫切。目前,我國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各項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加上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等改革不斷深化,使人們對遠期消費信心不足。西方國家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之所以發展較快,其主要原因有四:其一,西方國家有一套健全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律體系;其二,西方人一味追求個人價值,崇尚消費享受;其三,西方國家幾百年的商品經濟積累,經濟相對發達,個人收入相對較高;其四,西方國家有其健全的福利及個人保障體系,人們可以大膽消費。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目前這種情況下,若不從實際出發,追求金融創新,一旦外資銀行進入消費信貸領域,那麼,這塊高效益市場很可能被外資銀行佔領。因此,如何改善經濟環境,改變居民消費習慣,研究和指定個人消費信貸的營銷策略,是目前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也是金融業乃至全社會所關注的問題。
2.4個人消費信貸的貸款利息特別是中長期貸款利息,超出大部分消費者的實際支付能力。目前,我國居民個人收入相對分布不均勻,東西部地區之間收入差別較大,東部地區人均收入為7145元,中部地區為4837元,西部地區為5123元;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區是上海(10932元);人均收入最低的地區是山西(4343元),兩地相差6589元,加上近兩年企業制度的改革,亞洲出現的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居民收入提高不大,人們用於個人消費的多餘資金相對較少,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業務中,真正能把貨幣資本轉化為消費需求的是普通的居民,這就增加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推廣的難度。在消費者對經濟發展前景分析不清楚、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消費者無法形成准確的收入、支出預期,他們對自己將來是否有足夠的財力來承擔還貸義務把握不準。
2.5現有法規、制度不健全。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完備的信用制度,銀行沒有調查和征詢借款人的信用手段和有關資料,使得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憂慮較多,因而出現重安全防範而輕業務發展。再者是銀行監督個人信用的有效機制和環境還沒有形成,個人信用違約後出現執行難、擔保抵押難和金融機構處理資產難等一系列棘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當管理部門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給消費信貸的推行帶來了負面效應。
三、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出現問題的原因
3.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使規模經營難以開展。長期以來,由於農村經濟相對落後於城市,加上商品流通渠道不暢等因素,商業銀行都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點放在了城市,而忽視了全國廣大農村這塊消費信貸市場,據農業部副部長張寶文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國農民人均現金收入1802元,實際增長3.8%,預計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可以達到4%。農村經濟發展呈強勁上升勢頭,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社會潮流,出現崇尚新奇、崇尚都市化生活的消費觀念。農村開始追求都市化消費趨向,這樣就出現了城市與農村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農民急需更新換代生活消費用品,而沒有消費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形成求貸無門。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已經飽和,新的消費熱點尚未形成而出現消費斷層,造成了消費品種單一,在全國還沒有形成普及和規模經營態勢,影響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但是其市場前景有巨大發展潛力和後勁。
3.2銀行對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信用方面的信息掌握非常有限。個人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收入水平、財產數量、負債狀況以及過去有無不良信用記錄等個人信用信息,是銀行決策是否發放貸款的重要依據。在國外,以銀行存款實名制、個人財產所得稅制為基礎的個人信用體系十分完善,加上客觀、可靠的信用評估制度和開放的信息交換制度,藉助計算機網路,銀行了解這方面的信息非常容易,因而決策的科學性、准確性很高。我國實行存款實名制剛剛二年多,財產申報登記制度尚未建立,社會信用評估制度還是空白,信息交換制度又十分落後,銀行要獲取消費者個人資信的真實信息,成本太高或是幾乎不可能,這就迫使銀行在進行個人貸款時不得不制定一連串的繁瑣手續。
3.3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相關問題不夠了解。個人消費信貸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項陌生的消費信貸業務 ,絕大部分消費者對它知之甚少。如個人消費信貸有哪些品種?信貸條件是否合理?有無選擇餘地?有關消費品的質如何?相關手續的辦理是否容易?銀行能否給予消費者必要的尊重?等等。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消費信貸的成本,作為消費者來說,消費信貸的成本不僅包括銀行貸款利息,而且還有與之相關的額外費用,如:財產評估費、抵押費、合同公證費、銀行手續費等。銀行貸款利率現在很低,短期貸款年利率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04%、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5.31%;中長期貸款年利率一至三年(含三年)5.49%、三至五年(含五年)5.58%、五年以上5.76%,但由於是浮動利率,將來會不會升?要升多高?額外費用在總成本中佔多大比例?哪些費用該收?哪些費用是不合理的?這些重要的信息消費者很難得到,這些都造成了消費者對新生事物認識的落後,導致了個人空間認識觀念的狹小,消費觀念的滯後。
3.4消費者的工資水平未達到還貸范圍,還款能力低於實際承受能力。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為例,可作初步估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貸款8萬元,期限為5年的個人住房貸款,月均還款1333元,付利息117元,總計月付利息及本金1450元。根據統計資料,199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5160元,月均430元,從1999年以來我國城鎮居民收入仍處於低水平狀態,這樣的工資水平除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及基本需求外,略有節余,但不可能達到還貸范圍。所以,任何理性的消費者在決策是否申請消費信貸時,首先就會考慮自己將來的還貸能力。
3.5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正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和配套。目前,有關規范銀行放貸方面的法律制度比比皆是,但對於制止個人信用違約、欠貸不還等方面的規定卻少之又少。銀行和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獲取較難,消費者擔心銀行和經銷商違約時,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銀行也擔心,自己能否對借款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借款人違約時,能否真正可以按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另外,由於抵押物二級市場的發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還沒開放,這又加大了抵押物的處置難度,導致銀行對個人信用貸款的憂慮較多。
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對策
4.1確立正確的市場營銷策略,逐步推出多種新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銀行,必須有一個縱觀全局、高瞻遠矚的大市場營銷策略。就商業銀行而言,在制定新產品策略上,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廉、人廉我變。在新產品開發上,要充分開展市場調研,充分了解消費信息,制定出不同產品和服務的消費信貸營銷措施來滿足不同客戶的消費需求。
4.2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簡化信貸受理環節。建立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咨詢、資信網路是推動個人消費信貸的重要信用基礎,目前,應抓緊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認真實行居民儲蓄實名制,建立完善的擔保制度,盡快建立「個人信用檔案」中心,為個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創造條件。商業銀行應著手建立自己的個人信用制度檔案,其內容由自然人身份證和個人社會檔案、個人社會保險、個人銀行帳戶、收入來源、個人支配的用於抵押的資產組成。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制度檔案資料實行信息共享,以形成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資信、咨詢網路,從而增強對借款自然人咨信狀況評價的准確性、科學性,增加貸款的安全系數,切實防範和化解消費信貸的風險。
4.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增強消費觀念,提高居民負債消費意識。實踐證明宣傳工作是能夠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的重要手段。要正確理解勤儉節約的時代內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一種傳統的道德觀念,勤儉節約不再表現為節衣縮食,而主要體現為一種精神,一種以合法的勞動手段換取更多的正當的勞動報酬的奮斗精神。輿論界要倡導人們敢於消費、善於消費、科學消費,積極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提高生活質量,增強人們的即期消費意識,把遠期消費需求轉變為即期消費行為,使「用今天的錢,圓明天的夢」成為一種時尚。
4.4制定靈活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還款策略,滿足不同承受能力的消費者。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要考慮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執行國家政策的同時,在允許浮動利息的范圍內,對低收入階層人員實行優惠政策,通過制定靈活多樣的還貸方式,以適應不同階層的消費者的需求。對個人收入相對穩定的企事業單位,如公務員、國家工作機關工作人員、教師、醫生等可按工資水平的高低掌握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可靈活掌握,還款方式可選擇分期付款;擔保方式可抵押,也可選擇個人所在單位或具有資產證明開發商提供第三方擔保;對收入不穩定的貸款對象,可使其提供不動產作抵押,這樣做可以減輕低收入社會階層的壓力。
4.5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健全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法律體系,減少因個人信用意識差而給銀行造成損失。目前,在我國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的個人信用證及徵集渠道不暢通,具體的法規制度還不健全,特別是對失信、違約的懲處還不具體,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既要遵守金融法規,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又要盡量簡化手續,嚴格執行貸款審查、審批程序;對保證人或保證單位的信用記錄進行嚴格的審查;嚴格限制貸款人之間的相互擔保;對抵押類貸款要嚴把審查與評估關,建立一套措施完備、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把資產風險管理降低到最低限度。
綜上所述,爭取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和贏得社會的普遍認可,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首要問題;而政府有關部門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個人消費信貸,對不合理收費進行嚴格控制,建立和完善個人抵押貸款制度,在信貸規模、資金運用、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適當延長個人消費信貸的償還期限,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關鍵問題;而得到立法部門的配合,盡快建立規范的個人消費信用關系的法規,大力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加大對此項業務的宣傳報道,使全社會都知道並關心個人消費信貸,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氛圍,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要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育,資本市場的成長,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居民個人金融資產的不斷增加,特別是面臨中國加入WTO後外資銀行進入帶來的挑戰,國有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的變化紛紛將業務領域由傳統的儲蓄業務轉向面向居民個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除了儲蓄以外,代理收付、結算、保險、匯兌以及個人外匯買賣、個人消費信貸等產品不斷得到開發,業務種類日益增多,其產品的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向居民個人提供的服務日趨多樣化,個人金融業務正走向全面發展的軌道。本文從分析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的現狀出發,特別是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以期推動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的全面、快速、健康發展。
Ⅳ 論文:購房貸款決策帶來的問題
住房信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一、前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 改善居住條件越來越成為我國城鎮居民最迫切解決的問題。重要的解決途徑就是實行住房商品化。這一方面需要有強大的住房消費貸款支持,
另一方面也為銀行推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調整房地產信貸結構創造了條件, 使銀行進行金融創新有了內在的動力。自從上世紀年代中期中國建設銀行在部分城市試行銀行按揭貸款以來, 面對住房金融業豐富的市場資源, 我國各銀行普遍開展了針對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業務, 甚至推出了專門的業務品牌名稱, 如農業銀行的「 幸福之家」 、建設銀行的「 樂得家」 等等其業務量呈現明顯的逐年上升趨勢。根據中國工商銀行的有關統計數據表明該行全國的個人住房貸款從年的億
元增長到年月底的億元, 年幾乎增長了倍。有萬戶居民靠工行貸款住上了新房。因此、加強住宅領域銀企合作是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有力保證, 其中發展住房消費信貸是促進我國住房建設新經濟增長點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但是我們通過對我國特別是溫州住房消費信貸市場的實證調查分析後, 發現其運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魚待研究解決。
二、住房消費信貸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居民的住房消費心理問題
勤儉持家是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但人們的投資意識比較薄弱, 絕大多數居民購房是為了改善住房條件, 用於投資目的的比例仍然不多〔日。中國人的另一大傳統是量入為出, 習慣於用自己的積蓄來達到購房的目的, 還有很大比例的消費者依然存在著「 無債一身輕」 的傳統消費觀念, 而對於西方盛行的提前消費還是不適應。
2、居民收入預期問題
根據國外普通家庭住房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城鎮普通家庭是否具有住房負債消費的經濟承受能力主要取決於其穩定的家庭收入水平。收入水平越高, 對住房消費信貸的經濟承受能力越大。其住房消費信貸所發揮的擴大需求的作用越明顯。
目前, 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軌時期, 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入等因素, 造成城鎮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階層存在以下的後顧之憂怕下崗失業保險制度不完善, 怕病醫療制度的改革還沒有到位, 怕老養老保障制度不健全。而據業內人士分析, 普通工薪階層的購房總價應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倍以下較為適宜, 如果貸款為八成, 期限為年, 日後每月的還款最好不要超過家庭收入的, 否則就會影響正常的生活水平。這些現實問題的存在使得城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較弱, 造成城鎮居民收入預期普遍不高, 難以使住房消費信貸快速發展。
3、住房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與保障問題
由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的特點是客戶多、面廣分散, 基數大、期限長, 因此風險點多而不易控制。銀行在個人住房貸款運作過程中, 可能出現的風險包括產
權風險、信用風險、欺詐風險、抵押物價格風險、貸款條件風險等等。為此, 國外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表明, 防範住房消費信貸風險必須有以下條件一是有穩
定透明的收入來源二是有可靠的個人信用資格等級三是有住房產權的抵押保障四是有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的擔保制度和有效的政策保障制度五是有適合不同層次需要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而以上五大因素, 恰恰又是我國住房消費信貸運行
中的缺陷。具體表現在一是貸款機構無法獲知住房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水平。按照國外消費信貸通行的規則, 為了降低家庭住房消費信貸的償還能力, 住房支出與收入比率一般控制在至之間。由於我國居民收入中包含著許多非貨幣化收入和灰色收入, 目前銀行採納的唯一能證明貸款者還款能力的「 收入證明」 , 經調查核實大多不真實, 這樣貸款機構就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的實際水平, 也就無法確認住房消費者的貸款資格, 因而也不可能對住房消費信貸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另外, 由於不同銀行之間信息溝通不完善。假如某位購房者要在多處
購買房屋, 他將其收入證明一式多份, 就可能分別用於不同的銀行, 由不同的銀行提供按揭貸款。這樣一來,其實際貸款額就遠遠高於規定的數額, 月還款金額也遠遠大於其月收入情況, 各銀行的住房貸款風險在不知不覺之中已經倍增。
二是缺乏住房消費信貸的個人信用制度。由於沒有建立與個人信用制度相配套的個人信用評估、個人資信調查、個人破產制度。因而個人信用無法准確把握, 個
人住房消費信貸的風險無法控制。
三是缺乏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擔保制度。由於我國現有的擔保法規囚沒有針對住房消費信貸的相應規定,二級市場的存量產權房以及公房使用權市場發育嚴重滯
後, 致使貸款抵押的住房產權、使用權的變現能力較差, 消費者在申請住房消費信貸時既無法選擇可靠的擔保形式又不能為貸款機構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
四是缺乏有效的政策保證制度。由於我國尚沒有健全的商品房保險的保障制度, 又沒有政府機構提供的保證制度, 也沒有包括房地產證券在內的政府機構發行的
住房債券。因而, 無法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強有力的保證和支持。
五是缺乏社會不同層次需要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
我國一方面缺少長期的住房消費信用品種的供給另一
方面, 現存的抵押住房貸款首期付款額比重大、期限
小、利率大, 無法吸引更多的中等收入階層, 無法滿足
更多的住房消費信貸的需求〔。
、信貸經營理念問題
由於傳統體制所形成的固有慣性和我國現階段資本
的稀缺性特點, 使銀行在住房消費信貸的開辦上, 既存
在一些思想觀念上的矛盾又存在一些具體操作上的問
題。其表現
一是住房消費貸款抵押物的處置難於落實。現在很
多房屋都是期房預售, 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
定, 期房在抵押合同簽訂日內要在房地產主管部門
辦理預抵押登記, 待房屋取得產權證後再辦理正式的抵
押登記手續。若在預抵押期間貸款者無力償還銀行借
款, 即會將房屋抵押款給銀行。由於種種原因, 目前房
屋產權證還是存在著辦證難的問題。比如在溫州, 就有
許多住戶在入住兩三年後還沒有能夠取得房屋產權證事
例。沒有產權證, 房屋自然不能進行正式抵押, 銀行也
就不能對抵押房屋進行合法處置。有時銀行在借款人無
法償還借款而對房屋抵押物進行處置時, 甚至會受到市
場以及顧及到社會穩定等因素的限制而難於保全貸款債
權。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
的發展。
二是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學的規范的銀行管理制度。
例如住房個人抵押貸款面對首期額度較低、利率較
高、手續復雜、條件苛刻、收費不盡合理、覆蓋面窄、
擔保手續規定較嚴等難於刺激個人住房信貸的條件規定
〕
三是銀行自身的業務量和成本增大。一筆住房貸
款, 要經過借款人資格審查、抵押物、評估和登記、擔
保物、財物體現, 第三方面擔保貨款合同公證等程序才
能獲得, 致使銀行成本增加, 工作負擔加重。同時, 貸
款過程中, 必須經過房屋測量、估價登記、辦證、交
稅、交費等, 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貸款消費人負擔, 從
而, 不可避免地影響了住房貸款人的積極性。
三、住房消費信貸市場解決對策
針對我國住房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我們認為宜采
取以下對策選擇
、實行健康、合理、穩定的住房消費心理機制
一是制定合理、透明的住房消費政策, 使居民在了
解住房政策和規定的基礎上, 理解政策的合理性, 進而
自覺貫徹執行新政策, 形成穩定的住房消費大眾心理預
期二是進一步規范住房一、二級市場和房地產交易規
則, 強化保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機制, 降低住房交易
稅費, 創造出一個公平、合理的住房消費環境, 形成一
個健康向上的住房消費心理機制團。
、擴大住房消費信貸的領域和群體。
在住房消費群體的選擇上, 針對我國存在的高收入
階層和政府大部分官員已有住房與低收入階層住房消費
潛力一時不大的客觀現實, 住房消費信貸政策應注重引
導既具有強烈住房消費慾望又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中等
收入階層既具有較好預期經濟發展潛力和負債住房消
費心理, 又急需住房的青年消費群體上, 有針對性制定
一些配套優惠激勵政策, 著力啟動這些中等收入階層和
青年群體的住房消費行為』。在消費領域方面, 應根據
不同消費群體的不同經濟承受能力和住房消費傾向, 采
取多樣化、多層次、多領域的住房消費信貸, 使消費者
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居住意願有目的地選擇住房消費
信貸品種, 並結合不同消費群體的不同住房消費需求特
點, 制定一些配套的激勵優惠措施, 如利率補貼, 減免
稅費、免貸款、抵押購房公證收費等, 以啟動和促進這
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費活動。
、建立健全發達規范的住房信貸制度。
歷史經驗表明當一國在進入「 住」 與「 行」 消費
升級階段時, 居民的消費模式也隨之發生變化, 逐步由
自我積蓄型滯後消費變為信用支持型提前消費, 即進入
消費信用化時代。目前, 我國正在從住房消費福利分配
制向住房消費貨幣分配製度的轉化, 而消費貨幣化則是
年月第期溫州大學學報
消費信用化的基礎。所以, 建立健全發達而規范的住房
信貸制度迫在眉睫。首先政府應抓緊包括住房消費信貸
在內的有關立法工作, 特別是在著手建立區域性的個人
信用體系的基礎上, 盡快建立全國性的個人信用體系,
並制定個人信用的統一徵信標准與徵信辦法其次要進
一步完善住房消費信貸商業保險制度, 制定政府的保險
和保證、保障措施, 建立必要的住房消費信貸資金供給
機制最後就是結合我國目前資本市場發育的現狀, 培
育一些能夠融通長期資金的市場主體, 吸引和集中資本
市場中的私人分散資金和機制投資者掌握的人壽保險
金, 養老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 為住房消費信貸提供更
為廣泛的資金來源。
、建立良好的住房信用風險分攤機制
客觀的說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剛剛啟動的發
展中國家住房金融市場, 住房消費信用的風險總是客觀
存在的。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出台了《商業銀行法》、
《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個人住房擔保
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和條例, 但是《住房抵押貸
款法》至今尚未問世, 致使出押和受押雙方對有關抵押
和抵押實現、擔保與保險等法規條款的解釋缺乏權威性
依據『習。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該加緊有關法律的制
定工作另一方面銀行也應建立起科學的風險約束分攤
機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擔保制度, 充分發揮政府對住
房消費信貸的支持作用。我國屬於發展中國家之列, 市
場經濟體制的完全確立還需要一定時日。改革以來不同
階層、不同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擴大, 且仍呈
擴大態勢。由於住房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 屬敏感性商
品。如果成立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國家住房抵押貸款擔保
公司, 對一部分購買商品房確有困難的中低收入者實行
擔保, 則有利於解除其後顧之憂。因此、組建規范的國
家專門的住房擔保機制, 不僅可以克服目前由企業出面
擔保的眾多缺陷又可以有效分散銀行風險, 增加金融
機構的安全性。
二是建立和完善住房金融二級市場, 充分發揮社會
保險金融市場的基礎上, 嘗試和支持保險基金養老基金
和共同基金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住房金融二級市場, 更
好地體現和推動住房消費信貸的實施。
三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二級抵押市場, 發展抵押貸款
證券化, 充分發揮證券在住房消費信貸中的支持作用。
開辟住房二級抵押市場, 不僅可以進一步發掘全社會的
資產潛力, 為住房市場提供具有競爭性的選擇性資金來
源, 又可以通過產權重組, 分散和轉移了住房貸款風
險, 成功地將在住宅金融市場與資本市場有機結合, 推
動住房貸款風險分攤的社會化。
、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尋求銀行利潤最大化
在我國加入以後, 外資銀行進入我國的門檻的
不斷降低, 廣泛介入我國金融市場的各項業務領域當
然包括個人住房信貸業務, 銀行間的竟爭加劇必將迫
使國內金融機構加快創新步伐。具體到個人住房信貸業
務領域的金融創新體現在
一是在思想上, 銀行內部要對個人住房消費信貸對
促進住房建設和經濟增長的相互關系有足夠清醒的認
識, 進一步開拓進取意識, 改變舊有習慣模式和思維定
式, 大膽創新, 勇於改革。
二是在具體的服務層次、服務方式、服務態度上要
有一個實際的大的改進, 使消費者方便、快捷、滿意。
三是進一步擴大住房消費信貸服務品種, 擴展服務
領域優化服務環境。針對消費者的不同要求, 開辟房改
房貸款、使用權房貸款, 房屋互換貸款、私房二手房買
賣貸款, 盡快形成品種齊全, 層次分明的住房消費信貸
的格局。同時, 圍繞住房消費信貸這一領域, 開展住房
信息咨詢, 買賣指南、個人住房貸款方案設計, 房屋保
險公證、抵押還款受理、產權代辦等「 一條龍」 服務,
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 擴大住房消費信貸的規模。
四是進行金融工具創新。例如利用收入增長與
時間成正比例的關系, 推出逐漸遞增還款的個人住房貸
款, 滿足部分觀念變化快、有強烈消費慾望青年的金融
需求利用與國際接軌, 實行市場利率之際, 推出可變
利率的個人住房貸款新品種, 供不同層次金融需求客戶
進行選擇。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推進和住房商品化的發
展, 遇到的一個難題就是當前廣大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
低與高昂房價的矛盾。而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業務的開
展, 可以有效的解決購房者資金不足的困難, 購房的經
濟壓力分解到以後若干年內承擔。將居民的潛在消費欲
望轉化為現實購買力。因此、切實解決好個人住房消費
信貸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對我國房地產的發展和住房制
度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Ⅳ 消費信貸的風險因素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動和道德風險。
商業銀行對消費者信用的把握決定了消費信貸的開展程度。中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入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願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採用當面對證或上門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於收入大幅下降或暫時失業等市場原因,無法按期
北京現代與深發行推出汽車消費信貸業務
還款,盡管這種情況還不多,但隨業務量擴大,相應的風險將呈上升趨勢。加之,中國個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學生畢業離校,商業銀行就很難查尋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狀況,這種互保方式蘊含的風險自然會顯現出來。銀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潛在風險增大。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常,僅僅憑借款人身份證、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表現,有無違法紀錄,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由於現階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對落後,主要仍採用手工辦理,加上從事消費信貸業務的人員緊、網點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筆貸款的審查都與借款人當面調查核對,加上一些業務人員素質不高,審查不嚴,難免有疏漏。同時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
「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中國實踐中常常發生「欠債有理」的現象,一些法律法規中似乎也有「維護債務人權益」的傾向。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者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由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客戶比較分散,均是消費者個人,並且貸款金額小、筆數多,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又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在實際司法過程中,保護借款人或保證人正常生活,而忽視銀行債權法律保護的現象時有發生,也給風險防範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消費貸款一般額度較小,而小額債務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觀的訴訟費,使銀行利益受損。因此,要從法律上對銀行個人貸款經營給予必要的保護。
借款人多頭貸款或透支,導致信貸風險上升。
國內許多銀行官僚主義嚴重,部門之間缺乏整體的聯動機制,使一些道德水準不高的借款人有機可乘,如公司業務部、房地產信貸部、零售業務部、銀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為政、自成體系地辦理各不相同的消費信貸業務,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資料,一套核算管理辦法和風險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銀行里多頭借款或透支的現象時有發生,增加了消費貸款風險。
抵押物難以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
一旦消費貸款發生風險,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而抵押物能否順利、足額、合法地變現,就成為銀行化解資產風險的重要環節。由於中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交易費用偏高,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影響了銀行消費貸款的健康發展。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擴大和抵押貸款的增加,這類問題將會變得更加突出。現階段,中國住房一、二級市場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對大量非商品房產進行商業信貸支持,而一旦購房人無力還貸,這些非商品房產抵押又無法進行過戶轉讓,銀行很難得到充分的處置權,貸款抵押形同虛設。
缺乏資產證券化的有效手段,導致銀行流動性風險增加。
資產證券化將不具備流動性的貸款轉化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資產,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縮小商業資產和負債在期限和流動性方面的差距。而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金額較大、客戶分散,可商業銀行的負債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 形成「短存長貸」的格局,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流動性風險顯著上升。
利率尚未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
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採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於中國利率尚處於管制階段,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指令性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為擴大內需,扭轉宏觀經濟形勢,人民銀行制定了有關指導原則,鼓勵各商業銀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對高風險、低信用的客戶提供消費貸款,一些地區的基層行甚至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大量收入無保證的下崗職工發放金額高達數萬元的消費貸款,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Ⅵ 商業銀行借款人信用評價對商業銀行貸款決策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借款人信用評級是決定此筆貸款能不能順利下放的關鍵因素
在銀行評級系統是個硬指標
在貸款緊縮的時期
銀行會優先考慮評級高的客戶
Ⅶ 面對小額貸款風險評估決策真的很難應付,誰有什麼好的辦法嗎
針對小額貸款這塊確實很難應付的,稍微有個閃失都會釀成打錯。為了避免這些錯誤發生,首先要學會在小額貸款操作過程中如何應用及掌控吧,7月份國培機構在呼和浩特舉辦的一期小額貸款培訓課是關於小額貸款風險防範與管理技術的,可以報名學習看看,他們的課我經常參加,這次也不會錯過的了。
Ⅷ 哪些因素決定申請消費貸款的額度
首先,個人信用狀況是非常重要的,個人信用不僅可以決定是否可申請到額 度,同時還對額 度高低有影響。信用好的人群當然可獲得的額 度就比較高,這尤其是在信用貸款中影響比較大。
其次,申請人的收入,申請人的收入高低決定了申請人還款能力的強弱,無抵押個人消費貸款申請,借款人可獲得的額 度最高一般是在每月收入的10倍左右。收入低想要獲取高 額的貸款,那麼必須申請擔保或者抵押貸款了。
再者,申請人的工作性質。為什麼銀行原因把貸款發放給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國企員工等,因為這些職業工作性質穩定,銀行貸款的風險系數比較小,而類似於銷售或者私營小企業的員工,想要貸款很難。
最後,貸款用途也影響消費貸款的額 度。雖然消費貸款可適用於多種用途,但是,不同的貸款用途所能獲得的額 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如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買車,那麼一般額度最高不超過汽車的70%,如果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用於購物,那麼最高可達到購物資金的100%,如果借款人申請消費貸款買房,那麼額 度是沒有的。
Ⅸ 消費信貸對商業銀行發展的意義是什麼
消費信貸是商業銀行主要的收入來源,但同時也是風險最大的,銀行必須要有能力承擔壞賬出現的可能性。
商業銀行的消費信貸,主要指消費者用其個人收入作為擔保向各種金融服務提供者申請借款,金融服務機構,通過對其個人信息核准,確實是否對消費者發放用於滿足消費者消費需求的貸款的一種信用貸款方式。
關於消費方面信貸的債務水平有很多方面決定,比如信貸者的承受能力,償還能力,可支配的收入以及信貸者的信用狀況。自從個人信貸在我國出現,到逐漸發展壯大,經過了很多年的發展。國內商業銀行消費方面的信貸服務經歷從出現,發展壯大,從單一形式的存單質押方式的貸款發展到現在的多品種,多方位的創新。如果單單只從消費這一領域去看,已初步的形成了個人住房信貸為主體, 房屋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休假旅遊貸款、教育助學貸款等補充的多個方位,多個消費領域。如果單單用於信貸的工具來看,出現了國庫券質押、存單質押、信用卡等多種新型方式。從為消費提供信貸服務的機構來看,由原來的僅僅只有國有商業銀行,慢慢的發展到擁有提供信貸服務資格和能力的各種商業銀行。和公司方面的信用貸款業務作比較,消費信用貸款有著:客戶群體更加廣泛、市場的潛力相當巨大、風險相對較小等許多優點。因此,近幾年以來,我國各個商業銀行都在不遺餘力的開發各種具有其自身鮮明特點的消費貸款業務,經過這么多年的努力,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但根據有關的統計顯示,各行各業的消費信貸的總規模剛剛超過信貸總規模的15%,部分中、小城市消費信貸甚至不到總體信貸的5%。從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我們可以發現,消費信貸的規模一般會占銀行信貸30%左右甚至更高,就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來看,消費信貸大概占其商業銀行信貸總額的45%左右,通過這些例子,我們可以清楚看出來,國內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還有許多潛力可挖,同時由於我國消費信貸仍處初級階段,商業銀行的操作經驗不夠豐富,國家法律法規未能及時跟上,所以許多的問題也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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