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子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你好··你想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那麼這套房的名字就必須是父母的。等於和你的房產沒關系,你也不要和他們提你有房產的事了。
如果你的父母名下有一套房那是可以貸款的,按二套房貸,首付50%。
如果你的父母名下有兩套就不能貸款了。還有你的房產有沒有出你們地市。
你最好去你們當地公積金大廳咨詢,因為各個地市政策都不太相同。
B. 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問題
如果你想用兩個人的公積金分別買房,先問一下,你用你老婆的公積金貸款買第一套房時是否是兩人合貸的,如果你是兩人合貸的,那原則上在第一大套房沒還清前就不會再讓你貸了,但如果你們沒有合貸,那你還可以貸;那如果沒合貸,你老婆的公積金不能提取給你做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過第一套房之前還的貸款部分的錢可以從公積金里取出;如果你付了首付後再貸款,銀行就不會讓你取公積金了,但你可能想在貸款前將公積金取出,早先確實可以辦到,不過現在銀行好象也學聰明了,用首付的發票是不給你取的。
C. 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
用公積金貸款無所謂。
D.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怎樣使用公積金買第二套房
可以按揭,但是收入證明要開(這次按揭貸款月供+公積金貸款月供}的二倍的收入證明,二套6成,按揭貸款利率上浮15%,你這樣還不如第一次買房用按揭,二次公積金,公積金利率不管什麼情況利率都一樣。
只要有還款能力就行。如果在同一家銀行辦理,那麼第二套住房不能享受政府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優惠利率;如果到別的銀行貸款,可以被認為是購買第一套房(因為目前銀行間沒有聯網),還可以享受優惠利率(不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剛剛上調了2個百分點)。還有一點說明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對夫妻只能享受一次。
E.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需要哪些條件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10.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F. 購買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種情況:
①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還未還清的,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購買二套房;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已經還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商業貸款的,不論是否還清,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G. 用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疑問~
暫時公積金沒有針對第2套住房出什麼政策:第2套住房只是針對商貸而言 ,就是說如果現在你做公積金貸款沒有任何的影響 但是以後就不好說拉,就如你所說的國家政策尤其是房子的政策是說變就變的 ,以後的事誰都每辦法預料!!利率是根據銀行政策來得,以後的 利率肯定 會隨著銀行調息而增加的
H. 一套房.想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首付款有什麼規定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主要內容如下: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類),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於職工提出明確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規定》第十四條增加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規定,確定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的原則。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准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認定標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