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別人的房產證,去貸款有什麼風險
一、可以用別人的房產證抵押貸款:
貸款人要具備的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辦理貸款的流程:
1、辦理現房抵押貸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最後,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償還貸款並取消房產抵押拿回房產證。
2、辦理期房抵押:借款人憑購房預售合同、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房產證下來後給銀行,借款人償還後到銀行辦理解除貸款並取回房產證。
二、如何買賣已做抵押房屋
(一)提前還款,解除抵押。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原業主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之後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原業主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房東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沒有支付房款,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缺點是,完全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要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能力,且沒有充分利用買方的首期房款參與還貸,不是最為經濟的解決方案。
(二)辦理轉按揭。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原業主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無須籌措資金提前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義務轉由買方承受,通過變更抵押登記,將抵押人從房東變更為買方;缺點是,轉按揭手續較為繁復,且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這項業務,而如果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辦理貸款,則會出現跨行轉按揭的問題,操作起來比較繁瑣。
(三)買房替原業主提前還貸。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充分利用了資金的流動價值,盤活了買方的首期房款,雙方合力解決了交易的最大障礙;缺點是,買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原房主利用買方的資金幫他還貸,進而取得房屋的完全產權,再將該房屋轉賣他人後逃匿,買方既不能取得房屋產權,又讓首期房款血本無歸,到那時,只能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追討,就非常被動了。
⑵ 房產證借給別人貸款有什麼風險
如果你允若後就承擔擔保責任,這個責任是有義務無權利,言下之意就是一旦出現風險,有你自己承擔。
⑶ 跪求,請問幫別人貸款有什麼風險嗎
你老公貸款,他的老闆用錢?
負債在你老公身上,到時老闆還不了銀行的貸款,會要你老公還,處置抵押的房子。
⑷ 替人貸款有什麼風險
他償還不了的時候就是你承擔所有欠款
責任你們倆共同承擔
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慎重選擇
已經有貸款未還清的 可以換一家銀行
一般還是可以審批下來的
只要你親戚確實有這個能力還錢
⑸ 把房產證借別人貸款,有什麼風險 如果他不還貸款,又會有什麼風險
很大的風險~我的一個親戚幫別人作擔保,後來背了一身的債。
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吧,風險很大。
⑹ 幫別人簽字貸款,別人拿房產證底壓,我有什麼風險
你得明確人家拿房產證抵押,然後是哪一種抵押責任,如果是連帶真的的話問題不是很大,如果是一般的擔保責任,如果後期出現了任何問題,借款方式起訴你,然後由你來談,還該該筆貸款再該筆貸款,你沒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才會去執行房產拍賣,所以風險還是很大。
⑺ 別人貸款,我用房子做擔保有什麼風險
建議不是至親不要辦這個事,他不還款銀行會直接查封你的房子,到期不還會拍賣。
⑻ 幫別人頂名貸款買房子有什麼危險么
根據今年4月份國家出具的房產新政中明確說明了,首次購房的貸款比例為首付30%,二套住房貸款比例首付為50%,第三套住房直接不放貸。而且現銀行認房不認貸,你現在頂名買了房子有可能影響到你以後自己買房子時候的貸款了。
⑼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按揭買房子,有什麼風險沒有
你先了解清楚吧,他是不是真的倒房子;
用你的名字從所有材料上都是你是借款人,還款是他還,如果他不還了,首先逾期造成不良記錄,那就是你個人污點了,以後你自己貸款會有影響。
另外,相對個人購房的一些優惠政策你就享受了,以後自己再貸款,應該享受不到這些優惠了
。
還有,看看房屋交易是不是真實的,這個很重要。
如果實在不行要幫忙的話,看能不能在銀行借款同時讓他對你的借款提供全程擔保,這樣把他也拴到這筆貸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