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如何定義的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同時辦法中還規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按照納稅人用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情形來掌握,即納稅人第一次用貸款購買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財稅君(ID:shuizhenghd)提醒大家必須了解。
B. 第二套房有房貸可減免個人所得稅嗎
從國務院於2018年12月13日發布的國發(2018)4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文件(從2019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次修訂同步實施)的文件精神,對個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抵減個人綜合所得(涵蓋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強調是納稅人個人或與配偶在境內購買的首套房且是金融機構以首套貸款利率發放的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你發起的提問反映你是有第二套住房且有貸款利息支出,不符合文件精神享受房貸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不過這個有個小技巧訣竅,要是你將原第一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指後期無貸款利息支出或者後期還貸期限短,而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確是銀行金融機構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發放的貸款且後期歸還利息的時期長(當然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在2019年12月底在你的個人所得稅APP埠里放棄原向扣繳義務人提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操作後,補繳過原每個月在扣繳義務人將你的專項附加扣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個人所得稅款後,你就可以以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在2020年度起未來的時期里享受首套房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了。不過如今對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的2019年度已經過去了,從2021年起要對2020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了,你無法運作了。因主管稅務局是不會撤銷你的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了,全部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資料庫里封存了。
C.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如何定義的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同時辦法中還規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按照納稅人用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情形來掌握,即納稅人第一次用貸款購買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D. 個稅新政後,住房貸款專項附加的扣除問題
新個稅只說了本人或者配偶的情況。
如果是本人或者配偶婚後首套房貸款可以由一方扣,如果婚前各有一套貸款,婚後可以選擇一套房子抵扣。或者各自抵扣百分之50。
首先,房產貸款是你父親的貸款,跟你沒有任何關系,只有你自己的貸款支出才能抵扣你自己的個稅。
另外,你跟你父親也沒有說可以指定誰去扣個稅的說法。
無論怎麼操作,你父親都不能享受了。寫在你名下,貸款你自己還,也只能抵扣自己的
不明白可以追問,望採納
E. 個人所得稅二套房貸款可以抵稅收嗎
個人所得稅二套房貸款利息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首套住房利息才能作為專項附加扣除,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F. 如果考慮買第二套房是不是個人所得稅稅先不申報目前的房貸專項附加扣除
這要看你第一套房貸款沒有,如果沒有第二套又是首次貸款,可以等貸款完成後進行信息添加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