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房產的貸款
婚後還的貸款屬於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㈡ 婚前貸款房子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婚前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問題:
1、分清楚各方出資的錢款
需要分清楚雙方在辦理貸款買房的時候各自花費了多少錢,以免日後產生糾紛。除此之外,有的情侶在婚前買房的時候,其父母會為其提供幫助,這筆錢款也是需要分清楚的,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情況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也就無法追回錢款。
2、清楚自己的具體狀況
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對貸款的申請人會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條件不符合,貸款申請就可能會被拒絕。也就是說,如果情侶想在結婚前買房,那就要保證自己本身的信用記錄是良好的,並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等。一旦一方不符合條件,貸款只能由另一方辦理,日後的還貸也將成為一方的債務,這樣的話就很容易引起糾紛。
3、確定好主貸人和次貸人
一般來說,在簽訂銀行的借款合同時,男女雙方中只能有一方作為「貸款人」被記錄,另一方只能作為「共同貸款人」被記錄,這就涉及到「主貸人」和「次貸人」的確定問題。由於銀行在審批貸款的時候會參考申請人的收入和年齡,以確定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所以,建議在確定主貸人時較好選擇收入較高,年齡較小的那一方,以免貸款受到影響。
4、協商好還款方式
要知道,會辦理婚前貸款買房的人大多是年輕人,可是各種各樣的社交活動,加上日常開銷,這都會是一筆筆不小的開支,很可能發生日後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因此兩個人需要提前商議還款的問題。房屋貸款到底是兩個人共同還款,還是一方獨自承擔,往後的收入應如何進行合理安排,這些都需要雙方提前協商好。
㈢ 婚前貸款買房
父母在兒女婚前購買房產,名字是兒女的,兒女結婚後不和離婚,對方分不到房產。這屬於婚前財產。如果結婚後房產證加上對方名字,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