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套房公積金貸款未還完,想買二套房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第一套房公積金貸款未還完,是不可以提取剩餘公積金買第二套房子的,如果想要用公積金買第二套房子,必須先結清之前的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為: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參考文獻:http://ke..com/link?url=U6fxQTdm6rTQdmWhZfPzd20-_070qs2Tk8HY03i1a
② 買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二套房是否能提取公積金還需要根據情況而定,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貸款。
2、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產權人可以憑第二套住房的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在產權證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1、首二套認定方面
17信貸政策出台後,公積金貸款認定首二套的原則依然是「認房不認貸」,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無住房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買則算二套;如果在京無房,在外地貸款買過房,且貸款已經還清,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住宅,則為首套。3月24日起,離婚一年內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貸款政策執行。
2、首二套首付比例方面
當17信貸政策後,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依舊為20%,未進行調整。首套房貸款的額度為120萬元,二套房貸款的額度為80萬元。
3、貸款年限方面
信貸政策對商貸和公積金的最長貸款年限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最長30年調整為最長25年。這與借款人所購房屋是首套還是二套、商貸還是公積金、普通和非普通住宅都沒有關系。這將意味著借款人每月的月供壓力更大。
4、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方面
在目前,貸款期限在5年(含)以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3.25%;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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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買二套房,可以同時提公積金並貸款嗎
可以。但是您說的提取公積金,指的是您提取的您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而不能是您買的第二套房。您應該是以您自有第一套房提取流程去提取,完了以後再以您提取的公積金交納第二套房的首付並貸款。這個要分兩步走的。
④ 買第二套房能否提取公積金
買房人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這其中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具體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計算方法、辦理手續等,和買第一套住房辦理公積金貸款是一樣的。 2、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產權人可以憑第二套住房的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在產權證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貸款。 如果第一套住房選擇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在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時,只能選擇商業貸款。這時買第二套房的貸款,也得執行新政。 如果第一套住房選擇公積金貸款,第二套還想要選擇公積金貸款時,就必須先把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還清,才能再申請。還清後再申請公積金,目前不受「第二套房需提高首付和利率」新政的限制。
⑤ 想先把公積金提出來,會影響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嗎
如果您是市屬公積金,貸款前提取公積金不影響貸款,如果您是國管公積金,貸款要看賬戶內的余額,如果您提取了公積金,會影響貸款額度.
⑥ 買了二套房,商貸,請問可以把公積金提取嗎
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商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