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是貸款貸款還沒有還完,請問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嗎加上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貸款沒還完錢不能加名字的,可以去公證下,就可以了。等貸款還完,就可以加名字了
『貳』 如果男方再次貸款購房,婚後房產證上能加女方的名字嗎
妻辦理共有產權分兩種情況: 一是婚後購買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請變更手續,辦理夫妻共有產權,只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和工本費,不需要繳納稅費;
二是婚前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共有產權,但需要繳納稅費。 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將按揭還清,因為抵押物發生變化須先解除抵押,建議辦理財產公證。
『叄』 結婚後夫妻共同公積金還貸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不能寫夫妻關系以外成員的名字。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因其專款專用的特殊性,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不能作為家庭資產隨意安排。
『肆』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但還在按揭中,婚後能加女方名字嗎
若是在我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期間如需增加/變更產權人等,因各城市相關規定有所不同,具體您可以聯系貸款經辦行或當地的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確認。
『伍』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貸款未還清可以加上女方姓名嗎
貸款未還清不能加名字。
1、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
2、《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3、因為抵押中的房產加名或減名為影響抵押權人押品風險,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體流程:
1)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2)辦理提前還款,領取結清證明、它項權證等資料。
3)拿銀行出具的資料和房產證、產權人身份證在房管局辦理與貸款銀行的解押手續 。
4)現產權人及共有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房管局辦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過戶手續。
(5)結婚後房子還在還貸款可以加女方名字嗎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中房產約定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4、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陸』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一起還房貸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可以。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男方有權進行處置。當然也就可以選擇添加女方名字,這是男方的權利。
『柒』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貸款買的,婚後能不能加上女方的名字
問題:房子是男方的婚前房產,是貸款買的,但是貸款沒有還完。結婚後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嗎?加上名字之後是否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蘇律師:加名只要對方同意就行啊,當然銀行也得同意。加名後就是婚前部分也變成共同財產了。
孔律師:這個合理與否那是夫妻之間的事情,和旁人沒關系的,加了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知識——夫妻共同還貸那部分房產的增值額是否算作共同財產
首先,雙方共同償還的那部分貸款,如果發生在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認為它是一種借貸關系或贈與關系,不會產生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但是,如果共同還貸是發生在夫妻這樣的特殊關系下,就不能簡單地認為是一種借貸關系。從婚姻關系的角度出發,夫妻出資購房或還貸,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並形成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有關證據規則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行為也應推定為是取得共有產權的一種意思表示。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主觀因素。
其次,不能否認婚前已取得房產證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權證確為代表物權的有效憑證,但我認為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時,並不能認定該產權完全是個人所有的產權。基於上述主觀因素,並在能證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前提下(該行為已經作為一種法律推定得到承認),參與還貸的一方有權確認對房屋的部分共有權。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客觀因素。
第三,如果將夫妻共同還貸行為視為一種債權關系,實際上是否定了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而這恰恰是民事法律的一個基本原則。不僅如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條規定也再次說明,參與還貸一方與另一方就該購房貸款承擔的是連帶清償責任。很明顯,如果將此種關系作為債權關系來看,會造成權、責的失衡,難與上述司法解釋相協調。
『捌』 男方首付已經買了房子未還清貸款結婚時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么
不可以,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體流程:
1、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2、辦理提前還款,領取結清證明、它項權證等資料
3、拿銀行出具的資料和房產證、產權人身份證在房管局辦理與貸款銀行的解押手續
4、現產權人及共有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房管局辦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過戶手續。
『玖』 有房貸結婚後可以加老婆名字嗎
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
不過現在婚後仍還貸款,這時的支出屬於兩個人的,以現在法律來看房子也有屬於不貸款一方的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結婚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以自個的錢交付的首付款,如果離婚的話,這個房子怎麼分配呢?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