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男友 深圳戶口,離異,婚前有一次購房及貸款記錄,離異後將房產過
按你男友的情況來買房的話,交易中心交稅是按首套來交的,但是有貸款記錄,辦理貸款就是二套了,首付60%,但是現在很多銀行都願意包裝,可以做成首套的!首套的話首付就是30%貸款70%就可以了!
你的情況是可以購房的,有一年以上社保肯定是可以買房的!你沒有貸過款,不管交易中心和貸款都是首套!
2. 婚後買的房共同還貸,房子在我名下我還房貸,離婚後對方無房無貸款記錄,
名下無房的貸款買房的為首套房。
二套房界定標准: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集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3. 年我們夫妻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後我算是有貸款記錄嗎
名下無房的貸款買房的為首套房。二套房界定標准:一、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集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4. 婚前取得房產證,有貸款,離婚怎麼算
關於房子一直是大家常談的話題,很多人或許不是很清楚,離婚後財產應該怎麼分的問題,下面小妹就給大家仔細的講一下:
一、首先普及下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主要是指:在婚姻續存期間一方或者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具體包括:
1、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續存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者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 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應該取得或者實際所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通過上面可以看出,只要結婚後,無論是工資還是其他任何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財產財產應該如何分呢?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取得房產證
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且在銀行申請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案例:小明在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首付20萬,房產證上是寫的小明一個人的名字,跟小紅結婚後共同還貸10萬元,婚後兩人性格不合離婚,此時還有70萬貸款沒有還清。
房產證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如果雙方協商不成, 房子八成是屬於小明的,由於20萬是婚前付的,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參與分割。兩人共同還款10萬元,屬於共同財產,需要分割。
最後的結果可能是房子歸小明所有,小明歸還小紅5萬元,剩下的70萬元貸款由小明一人承擔。
(2)、婚前一方付首付,房產證上寫兩個名字。
這是很常見的現象,一般男方為了結婚會買婚房,由男方家出首付,寫兩個人的名字。
案例:和上一個案例很類似,不過小明和小紅是在房產證上寫了他們兩個的名字,首付由小明出20萬。
產權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雖然首付是小明一個人出的,但是結婚後都算夫妻共同財產,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可以協商分配房產份額,協商不成的可有法院判決。
(3)、婚前一方付全款,婚前取得房產證
案例:小明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 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
這種情況下,明顯是房子屬於小明一個人的,不需要分配
上面所說的財產分割的情況是雙方感情不合,離婚的時候才涉及到的,大家最好不要因為財產分割而影響夫妻感情。
5. 前夫婚前貸款買過房,現已離婚,我離婚後買房算二套房嗎
1,要看你前夫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他的名字就與你沒什麼關系。
2,要看你們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如果歸你了並且也改用你的名字,那你在買房子就屬於是兩套房子了。
6. 名下均無房 一方結婚前有貸款記錄 另一方無任何記錄 用沒記錄的一方貸款 算首套嗎
按照現在婚姻法還有房產法來,雙方如果是領證以後買房的話並且有貸款記錄就按第二套來算,如果是婚前(沒有領證)且是信用良好沒有貸款的那方來買的話還是按首套,但是婚後房產會屬於雙方共有的,如有幫到,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