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還完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割
未還完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割?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結束婚姻關系後,按揭房的處理方法:
1、雙方協商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放棄的,評估機構會按市場價評估房屋價值,取得所有權的一方,要補償對方;
2、房屋增值後,雙方都想獲得房產但協商不一致的,那可競價拍賣,出價高的獲得房屋所有權,並補償未能獲得房產的另一方;
3、雙方都想放棄該房屋所有權的,可以先評估拍賣,再分割款項。
⑵ 未還完貸款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如果是雙方協議的話,那就怎麼能達成一致意見了.從公平的角度來講,按現價比較合理.
但如果是法院判決,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原則上法院不判決歸屬,只判決使用.取得完全產權後,可另行起訴.
⑶ 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我在和第二任妻子結婚前,貸款買了一套住房。婚姻存續期間曾共同還貸。現在我們離婚了,離婚時,我不知道該住房屬於我的個人財產,以為是完全共有財產,所以,離婚協議上答應給她10萬元。現在我知道,婚後我們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我應該補償她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如果共同還貸10萬元,我應該給她5萬元加同期利息。我想咨詢,她是否有權利索要該住房增值部分?法律是否有這樣的明文規定?法院會如果判決?還有,我們離婚後現在這套住房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我認為,鑒於我們的情況,她不應該得到該套住房的增值部分,理由是,她沒有履行完義務(還貸)就離開了,該住房是我的住所沒有變現(賣掉),因此,我應該只給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我的觀點法院是否支持?我准備起訴進行重新分割,也想請你們的哪一位律師作為我的代理律師。麻煩哪位律師指點迷津。謝謝!!!在線急等。
⑷ 夫妻離婚後,房屋貸款還沒還完,房子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對於家庭共同財產的處理,可以男女雙方之間自行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至於尚有貸款的房子的分配,雙方可以確定房屋的所有權歸屬以及對另一方如何補償的問題,也可以再繼續雙方共同擁有房屋所有權,協議確定還貸方案。
具體執行按當事人之間協議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⑸ 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了怎麼辦
一,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起訴後法院也不會判決。
因為貸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貸款,房子也就沒有完全的產權。可以在取得產權後,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⑹ 如果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1、 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⑺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夫妻離婚後,很多都是關於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有些時候,還會對財產的定性上或分配上產生了糾紛。有的離婚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奪更多的財產,不惜撕破臉皮,對簿公堂。那麼,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到底該如何去解決財產糾紛呢?
一、協議離婚後,有哪些財產糾紛?議離婚的財產糾紛一般有以下情況: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⑻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