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辦
貸款買的房,按照規定 婚後買的房房產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財產 ,那麼債務 也是夫妻二人共同的債務 ,所以離婚的話 在分手前一定要協商好 ,如果協商不好 ,可以申請法律幫助 ,
⑵ 結婚前我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現在離婚了,房子應怎麼處理呢/
能結婚就是難得的緣啊,希望你慎重考慮,如果有可能的話最好不要走到決裂的地步。
按你所述,你是在婚姻登記之前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婚後共同還貸。
你這個情況,按照婚姻法新解釋(三),房產歸你所有,但你需要就共同還貸補償對方。
⑶ 你好 我是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貸款是婚後辦理的 但是貸款是我一個人還 如果離婚的話怎麼分
房產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全部屬於你;房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般婚後用於還貸款的工資實際就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說你婚後還貸用的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但是,離婚後的實際分配你們是可以約定的,也就是說,只要對方願意放棄該房產還貸部分的產權,你可以擁有全部房產。這點你可參考「《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⑷ 婚後貸款買的房子,如果離婚怎麼分
結婚之後貸款買的房子只有你們兩個人共同的財產,如果是離婚了,應該五五分一直說平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那麼就好好的生活,如果離婚了,那麼房產屬於你們兩個人共同的財產,應該平分才能夠體現出兩個人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