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房子是婚前、婚後他用房子抵押貸款、債務放入我名下,房子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現在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啦!
如果約定貸款本息全部由你來還,貸款所佔房產份額就是你的份額;
如果雖然以你為主貸人,但貸款本息由你們共同還款,那麼你的份額就是貸款份額的一半!
2. 用婚前個人房產在婚後抵押貸款
房子仍然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只是用共同財產償還一方用於購房的個人債務。
要使該房產成為共同財產,夫妻之間必須簽訂協議,並變更房產證(添加共有人)。
3.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些屬於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
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應當屬於婚前個人債務,除非是因為結婚而負債,比如購買的房屋在婚後有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債務,不如因為賭博、吸毒而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贈與他人或為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而負的債;
4.夫妻一方因犯罪、違法所負的債務;
上述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不得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債務人夫妻雙方婚後生活。
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婚前債務仍然是個人債務,不得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處理,如果該債務確實用作夫妻共同生活,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該筆債務所購物品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債務人的配偶承擔的債務不得大於其接受的財產價值。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4. 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抵押款屬於婚後財產嗎
現在的人們都講求結婚前要將自己的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做一個劃分。雖然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婚前財產,但是其他的存款或者不動產之類的,很多有錢人在結婚前甚至都會去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有很多人在結婚以後遇到需要用錢的地方,經常會拿房子做抵押,那麼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抵押款屬於婚後財產嗎?下面我們就來為大家詳細的科普一下這個問題。
一、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不管你是拿婚前房產還是婚後房產去銀行抵押貸款,都是需要配偶簽字的。有的人可能說自己的婚前房產和配偶沒有關系,房產證上也沒有配偶名字,抵押時為什麼還要配偶簽字。那是因為你抵押之後就有了債務,而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你的配偶作為債務承擔者之一必須要知悉你抵押貸款這件事情。
如果大家對這個話題感興趣,歡迎積極評論參與討論。
5. 老公婚前的房子做過抵押貸款是在我們婚後還請的現在我要以我的名義買房是否算 第二套房
你說的婚前房子做過抵押貸款可以分二種情況:
1。房子你老公一次付清買了,然後拿房子去銀行抵押貸款出來用於消費,如買車,買車庫等。
2.房子你老公當時買的時候沒付清,只交了首付然後在銀行貸的款。
若是第一種情況以你的名義再買房則不算第二套,為第一套。
若是第二種情況以你的名義再買則算第二套。但公積金貸款的話則任算第一套。
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固定不變的,不會因第幾套房子上浮或者下調。
6.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種情況法律上應該是不用的,因為房子是丈夫自己婚前財產,所以他去抵押貸款,但主要是看貸款的錢是否是他個人所得,或是你們兩人都有用到,如果你沒花到他貸款的錢,那你是不需要你去償還。
7. 婚後用婚前一次性購買的房屋抵押貸款,請問離婚怎麼辦
離婚倆種形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判決離婚,這倆種方式都會對房屋的產權分配表示出來,你問婚後的房子怎麼做抵押貸款,還是問怎麼離婚啊?
婚後的房子做抵押貸款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上面表示房產歸誰所有,誰就可以拿這套房產做抵押貸款
8. 房子是老公婚前買的,婚後又用房產證抵押貸款,若離婚了女方要承擔債務嗎
主要看該債務的用途,如果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就屬於共同債務。與用什麼抵押貸款沒關系。
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有: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