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有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逾期嚴重的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貸款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2. 在銀行按揭貸款的樓房,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
有購房合同是可以的。
購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 請問我只有一套住房是貸款的,還欠銀行近20萬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我的房產嗎
如果貸款不還,拖欠時間達到一定的標准或你明確表示不想還了,銀行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拍賣的,法院能不能判決執行,還要看你這套房是否唯一生活必需,房屋是否面積大或價值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5號),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債務人的現有(指所有)的房屋足夠大的話,銀行可以購置一處較小的(價格也就相對便宜)房屋,只要足夠債務人以及其扶養的家屬共同居住的條件,通過法院執行庭,強制置換,以換的債務人較大的房產,進行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沖抵購置較小房屋的價款,餘款部分可以用來抵償所欠債務。這樣做是有法律依據的,也具有可操作性。
4. 房子有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若貸款人不正常償還貸款,銀行起訴強制執行,那麼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逾期的後果:
1、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2、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3、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銀行會經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期間房產或車輛會被凍結。
4、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
5. 房子有銀行貸款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房子有銀行貸款,法院也會強制執行。
銀行有優先受償房屋拍賣款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6. 房子在銀行有貸款,但又欠了私人款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只要你不按時交還貸款或與銀行溝通好是可以的,只是會影響你的信譽。
法院會強制執行財產的情況:
強制執行是法院審理案件完結以後,應該支付一方不支付,被支付一方向法院申請的,如果是判定您應該支付對方債務,法院會強制執行您的財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凍結和劃撥存款,不需經當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轉辦手續。當地銀行、信用合作社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絕和搪塞。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罰款,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7. 如果有套房子銀行貸款沒還清,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第一、有財產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責任。拘留、罰款、拒執罪。
第二、按揭房產還未辦理接房手續或者還未裝修入住的話,則極大可能被查封、拍賣。但涉及房產這類不可分的財產,不太涉及超標的問題。畢竟拒不付款,是責任。
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賣。也會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