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全款購買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購房後如何提取我的公積金
在進入存量房時代後,購買二手房的人群日益增加。而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是許多人的「必備」,那麼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辦理的流程手續有些啥呢?
1、借款人直接向市資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
(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
(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
(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
3、 「中心」 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
4、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
5、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6、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後,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shzyqiyu88
❷ 南京地區買了房子該如何提取公積金,如何辦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有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❸ 南京買一手房可以把公積金全部取出來么
員工購房,如果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話,是可以根據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將目前擁有餘額全部取出的,如果是屬於公積金貸款,那麼每年是可以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還款的,但是每次提取金額不得高於應還款金額。
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❹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有貸款可以提取嗎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可以到公積金櫃台咨詢一下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或在南京無產權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南京或戶口不在南京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項(不含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准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
❺ 南京商業貸款買房 怎麼提取公積金還房貸
關於買房提取公積金的材料、流程什麼的,上期內容也已經跟大家說了很多了,所以這期不作重點,今天重點跟大家說說商業貸款買房要怎麼提取公積金還房貸。因為公積金還可以提取余額,相當於填補了買房時首付款的支出,但今天這個也不是重點,今天的重點是提取公積金還商業貸款的月供應該怎麼辦理。
具體而言,在南京,你的公積金可以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也可以通過櫃面提取來還月供。
第一種辦法: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
適用情況:本市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辦理辦法:首先每個賬戶留存余額須不小於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時平時賬戶月繳存額的12倍。
具體辦理程序要求申請人到貸款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並列印貸款證明,然後攜帶有關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服務網點申請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
目前支持辦理的銀行包括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南京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江蘇銀行、廣發銀行、江蘇紫金農商銀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杭州銀行等。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2.貸款還款賬戶憑證(即還款存摺或還款卡);
3.貸款銀行出具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證明(貸款證明);
4.人民銀行出具的能反映具體貸款信息的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5.商業貸款合同原件;
6.管理中心需要查驗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間:申請委託逐月提取公積金還商貸的職工應當在貸款銀行登記貸款信息(貸款證明)後一個月內,到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服務網點(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銀行網點)申請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
第二種辦法:櫃面逐年提取還貸
適用情況:未承辦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本地、異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省公積金,鐵路、省監獄、華東石油局等)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辦法:備齊材料到單位繳住房公積金銀行網點辦理,具體網點位置大家可以咨詢各自單位人力資源的相關負責人。比如單位在建設銀行大行宮網點繳存公積金就只能去此網點辦理。
所需材料:
1.貸款合同;
2.貸款證明(貸款銀行開具);
3.身份證;
4.主貸人不是本人的,還要提供結婚證;
5.單位財務部門開具提取申請單(支票);
6.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不能辦理公積金逐月還商貸的情況
當然,也並不是說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的月供,有這樣幾種情況,是不能辦理逐月還商貸的:
情況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比如你的房子本身就是商貸買的二套房,第一套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還沒有還清;
情況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已全部結清的。既然已經結清貸款,你再拿還房貸的理由去提取公積金,似乎有點不對;
情況三:相關文件規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情況。
❻ 南京買了個房子,沒用公積金貸款,在單位交的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證、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到建行網點領購《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現金(轉賬)支票》。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到單位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並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在《申請單》上加蓋預留印鑒並出具《現金(轉賬)支票》。職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各區縣職工到區縣管理部申請)。
❼ 南京的公積金可以提現嗎房子已經買了
北京可以預約提取,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❽ 南京公積金買房提取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