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人在拍賣流拍後拒絕以物抵債的如何處置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法院對查封財產進行變價處理的規定》
五、流拍的情形:動產兩次流拍,可以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法院可以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拒絕或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到在60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法院應當作與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7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信息來源:http://bjg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4/id/851618.shtml
㈡ 法院以物抵債的房屋欠銀行貸款,剩餘流程怎麼辦
首先,房屋已經法院以物抵債給銀行,現在你在銀行處拍賣得房屋,已經與法院無關。即使法院在執行中因政策原因或執行阻力沒有得到房屋或房屋沒有騰空,那是銀行的事情,你在銀行處拍賣來後,如果沒有關系,是很難得到房屋的。說不定還要去法院起訴搬遷。至於能不能執行,因為現在已經執行了,沒有評價的必要,關鍵是能否進一步執行(清場),法院不想惹麻煩,銀行也不想麻煩,所以銀行才對外拍賣。正常的途經是法院以物抵債給銀行並產權,然後銀行再拍賣給第三人,再產權並繳稅。不要以為可以轉讓,轉讓債權可以,但現在房屋已經執行給銀行了就是物權了,法院在執行中不允許轉讓物權,那樣是規避法律,減少國家稅收。所以,給你個忠告,如果沒有過硬的關系,還是不要去惹麻煩。我遇到過類似事情的,不解決。
㈢ 欠債人房產三次流拍,願以物抵債,但法院執行局不下裁定書怎麼辦
雖然符合以物抵債的條件,但以物抵債必須經過申請執行人的同意。申請執行人可以拒絕接受以物抵債,產生的後果僅僅是法院對拍賣財產解除查封,但申請執行人還可以繼續申請執行。
㈣ 按揭貸款的房子可以抵債嗎
不可以。銀行貸款給你朋友,一定要抵押你朋友的房產,房產證上的他項權利里有抵押說明。簡單的說,你朋友不完全是這個房子產權的持有人。
㈤ 變賣流拍後以物抵債法院不扣出借款本金和銀行利息怎麼辦
變賣流拍後以物抵債法院不扣出借款本金和銀行利息,繼續還
㈥ 用第三方房產抵押,流拍,銀行同意抵債,但最後流拍價格不足以償還貸款,法院還會追償第三方抵押人嗎
用第三方房產抵押,流拍,銀行同意抵債,但最後流拍價格不足以償還貸款,法院還會追償第三方抵押人嗎?這種情況還會向借款人繼續追索,你作為第三方已經履行了義務,但是如果你當時也簽訂了連帶保證那就不一定了!
㈦ 法拍房產1/3產權流拍後可以以物抵債嗎
可以,但申請以物抵債只能在二次拍賣仍流拍後。
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的如下規定:
第二十六條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第二十七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二十八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㈧ 法院拍賣房產三次流拍後原告以物抵債後有啥不良後果
1、這個房子會被低價轉手的,不會影響過戶。2、沒人轉手你就可以接納這個房子了。3、記得保留判決書。
㈨ 債權人申請拍賣債務人已抵押貸款的資產、三次流拍後法院要裁定以物抵
債權人,「債務人」的對稱。債的主體之一。在債的關系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在羅馬法中,債具有嚴格的人身性質,債權、債務不得轉讓。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交換關系的復雜,債權債務逐漸可以轉讓,允許第三人享受債權或者履行債務,所以債權人的嚴格的人身信任性質則遠遠超過了過去。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在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絕對情況下進行創分的,在大多數債的關系中,當事人可能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既享受權利,又承擔義務。
預付方(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