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婚女方在婚前是銀行黑戶,登記結婚後買樓會影響樓房貸款嗎
夫妻貸款購房會審核雙方的徵信,女方是銀行黑戶,會影響銀行貸款的審核,就是說無法在銀行貸款。
㈡ 二婚女有房貸還有一女兒這樣的能不能要
二婚的女人有房房貸,還有一個女兒。你們能不能走在一起,這就要根據你個人的情況而定。如果說你的經濟條件允許的話,不在乎他的房貸多少。必然還有房子在。那麼一定要弄清楚。婚後的共同財產權屬問題。如果是你替二婚女還房貸,那當然也記住是婚後共同財產。有一個女兒,我覺得不是啥太大的負擔。如果說你和這個二婚女感情還是不錯的,有這方面的感情基礎。那麼你們可以走在一起。這就是要根據你個人的選擇。來確定。我想,一般的來講,如果你寄我,少還房貸的能力。那麼你們9月一起。則是一件很好的事。不知道你現在的經濟現狀如何。也不知道他的房貸每年要償還多少。你能不能承受得了?更不知道現在的二婚女她的家庭經濟狀況。這些東西都得需要你仔細的斟酌。然後再做出決定。
㈢ 我是二婚,現在的妻子名下有一套房子,婚後想拿房子抵押貸款,需要我去銀行簽字嗎!
如果你妻子名下的房子在你們結婚之前屬於對方那個全款買的,那跟你是沒有關系的,你應該不用簽字。
㈣ 再婚-婚後貸款買房
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包括你的工資收入。
所以就不存在個人還款這種說法。
首付可以認定是個人,婚後還貸屬於共同。
除非你以父母的名義他們幫助你還貸,這樣就不能認定是共同。
㈤ 二婚買房女方貸款,只女方還款,屬於自己一個人的財產嗎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購買的房產、即使由女方一方貸款還款,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㈥ 二婚買房女方貸款只女方一人還款,方產證只寫女方的名字,繼承人屬於自己嗎
1、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夫妻一方有人死亡,另一方是有繼承房產權利的;
2、你應該是問婚後丈夫是否也有產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按照此規定,首先是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法院判決歸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後還貸,是屬於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獎金還的話,該款屬於夫妻共同,如果離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㈦ 我和老婆都是二婚,婚後老婆用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貸款,離婚時對方有影響嗎
往往一個男人認為只要自己把這個女人娶回家了,那麼這個女人就勢必會跟自己過一輩子,其實有這種想法的男人是很難抓牢女人心的。因為在現在這個女性地位如此之高的社會,如果女人在婚姻中稍微過得不如意,女人就有可能跟你撕破臉,跟你離婚。男人婚後對女人越不用心,女人離婚的決心就越大。所以,男人即使結了婚也不能掉以輕心,仍然需要持續的對女人好。
㈧ 我是二婚,妻子有套房子,去銀行貸款需要我簽嗎
你妻子的房子肯定是婚前財產了,那是她自己名下的財產,現在要辦理貸款,所需所用貸款是要用在何處,是用在你們夫妻雙方的生活當中的話,將來需要你們夫妻共同還貸的,那麼你就也要簽字。如果這個房子的貸款是你妻子自己做生意用,不需要你來還債的話,那你就可以不用去簽字,因為畢竟那是你妻子自己的個人財產。除非你妻子把你的名字也加到這個房子上面去,那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下,你也要簽字
㈨ 離婚後女方獲得房產私有權,那再婚後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需要前夫簽字嗎
我們可以發現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有一些女性,她們在離婚之後通常獲得了這樣的一個房屋的所有權,而且對於這一個婚姻來說已經是名存實亡了。那麼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她們肯定就會想要去解決自己的這段婚姻。那麼對於這樣的一個女方來說,如果再婚之後,用這樣的一些個房產抵押貸款的時候,是否需要前夫簽字也是值得去思考的一個問題。但是對於這樣的一個女方來說,如果在離婚之後,想用這樣的房產抵押貸款的話,是沒有必要讓自己的前夫簽字的。
並且自己需要這樣的一個問題的話就可以馬上去做,沒有必要去爭得自己前夫的同意。現在自己與前夫已經是屬於兩個世界的人,並且兩個人的做法沒有任何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