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價又下跌,到底要不要提前還貸
房價在各種限購政策的調控下日趨穩定,也有部分虛高的城市出現了微弱的回落,比如燕郊的二手房市場,業主報價已經有意開始降價,有的甚至單價降價8000,這也是說明投資客開始撤離市場,樓市擠出水分之後將會剛好、更健康的發展!
有些朋友在這波調控政策下開始恐慌,覺得樓市會斷崖式的下跌,其實小胖大少認為,大可不必。
這波調控主要是為了控制投資客在樓市上的炒作,自主剛需房的業主盡管放心,「房子是用來住的」,只要你不是炒房者,微弱下調的樓市房價無傷大雅,對普通購房者也沒有傷害。
在樓市微調下降的背景下會不會出現踩踏現象,房價會不會暴跌呢?
小胖大少認為不會有太大幅度的下跌。中國樓市與銀行金融市場綁定的太緊密了,如果房價下跌,會產生可怕的後果,很多人的房子可能將被銀行收走,而且包括正在把房子拿來住的剛需。
剛需朋友可能對房價不太關注了,有些朋友甚至認為跌就跌吧,反正我不是用來投資的,只要按時按月還房貸,房子還是我的,對自己生活沒有影響。
其實,這是「太傻太天真」的想法,房價暴跌的後果非常可怕,不管是否投資還是自己住,沒有人能倖免!因為,房價跌了,不管你能不能按時還貸,銀行都有權收走你家房子!
是不是很吃驚呀!作為貸款人,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很多不明真相的朋友以為,只要保證月供按時交給銀行,銀行沒有實際損失,我就不違約,危險的種子就是這樣被埋下的。
貸款合同的違約條款里,不僅僅包括不按時還款,還包括抵押物價值減少,仔細閱讀一下你的購房貸款協議,其實這是在《銀行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範本》里明確約定了的: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購房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銀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是不是沒看懂這么文縐縐的合同條文?小胖大少給大家翻譯一下,簡單來說就是,當購房時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貶值了,導致所抵押的房子不值你貸款的金額了,銀行需要你補足抵押貸款不足的部分,如果沒有錢提前補足貶值的部分,那就需要提供其他擔保抵押物,如果還沒有那就可能直接收回你的房子,拍賣處理,甚至拍賣價格不足當初貸款的金額,還可能會欠一身債!
Ⅱ 假如房價大幅度下跌,我們還繼續還房貸嗎
買房後遭遇房價腰斬的困境,是否及時停止損壞?斷供決不是上策。只要不衰落,就不會輕易地拋棄家裡,拒絕供認。
三、房價暴跌後,政策穩定在房地產市場。
環京房價高炒,暴跌後,今年前三個月,房價呈回升趨勢。另一方面,疫病是暫時性的,可以恢復生產生活,人們的收入逐漸提高,購買力也會增強。另一方面,房地產涉及上下產業很多,地方政府採取措施,穩定房地產市場,全面恢復經濟。據悉,環京燕郊、廊坊等出人才落戶新政,增加需求供應。今年,燕郊又出台了促進前期購房者定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