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還完的房貸離婚時該怎麼分割好
過去人們離婚不僅簡單也很快速,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不像現在結婚需要冷靜期一個月,需要領證期一個月,還有就是頭疼的未還完的房貸,不知道如何分割,這對於兩個即將撕破臉皮的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對於兩個友好分手的兩個人也許也會升級為撕破臉皮,因為房貸這個東西是一個長期性問答,大家可能就是這么理解的。
所以,離婚這樣的事情能盡量避免,大家就努力一把,畢竟兩個人的力量大過一個人的力量,面對現在重壓的環境下,一個人還款的能力也是蠻有限的,分割財產等於分割自己的運氣,好好的一個房子被分的“四分五裂”,得不償失,這樣仔細算下來,沒有得房子的一方總歸是吃虧的。
❷ 房貸沒還完 離婚房子怎麼分割
❸ 夫妻離婚後,房屋貸款還沒還完,房子怎麼分割
若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餘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❹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夫妻離婚後,很多都是關於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有些時候,還會對財產的定性上或分配上產生了糾紛。有的離婚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奪更多的財產,不惜撕破臉皮,對簿公堂。那麼,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到底該如何去解決財產糾紛呢?
一、協議離婚後,有哪些財產糾紛?議離婚的財產糾紛一般有以下情況: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❺ 房子的貸款還沒還請,這時候離婚會怎麼分割房產
如果房子的貸款沒有還清的話,也是能夠進行財產分割的,因為就可以把這個房子已經還清貸款的部分進行分割。然後把沒有還清貸款的部分分割成兩個人要還的部分。還可以把這種房子賣出去,折算成現金。然後分給兩個人。這個都是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操作的,這也要根據兩個人的意願進行。
房產是一個比較重大的財產,自己一定要非常注意,一定要多一個心眼兒,不僅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就是銀行的還款證明也是要留置的,這都是未來自己爭取財產的證據。這是一個講究法治的時代,而法律是非常講究證據的,要是沒有證據的話,也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只要走法律手續就一定可以拿到自己應該得的那一份財產,不過自己也是要為自己積極力爭的,如果要是自己有什麼不懂的話,還可以去請教律師。
❻ 未還完貸款額房子,離婚如何分割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問題,為還完貸款額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
具體而言,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並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但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錢,不論實際是用一個人的收入,還是雙方共同的收入,都屬於自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所以這部分錢在雙方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房屋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得。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感謝提問!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❼ 離婚的房子沒還完貸,這個房貸和房子能否進行分割
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完?
1、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沒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如何過戶
沒有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4、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5、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法院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對於夫妻之間債權債務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一 、房產證的按揭房,離婚後如何過戶呢?我們都知道,房屋過戶必須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進行過戶的。按揭房的房產證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在銀行抵押的。
因此,離婚後,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
1、 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❽ 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我在和第二任妻子結婚前,貸款買了一套住房。婚姻存續期間曾共同還貸。現在我們離婚了,離婚時,我不知道該住房屬於我的個人財產,以為是完全共有財產,所以,離婚協議上答應給她10萬元。現在我知道,婚後我們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我應該補償她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如果共同還貸10萬元,我應該給她5萬元加同期利息。我想咨詢,她是否有權利索要該住房增值部分?法律是否有這樣的明文規定?法院會如果判決?還有,我們離婚後現在這套住房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我認為,鑒於我們的情況,她不應該得到該套住房的增值部分,理由是,她沒有履行完義務(還貸)就離開了,該住房是我的住所沒有變現(賣掉),因此,我應該只給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我的觀點法院是否支持?我准備起訴進行重新分割,也想請你們的哪一位律師作為我的代理律師。麻煩哪位律師指點迷津。謝謝!!!在線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