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貸款,名字是男友,以後我們自己還,准備結婚,彩禮他們說沒錢給太少,怎麼辦
因為錢分手,說白了就是不夠愛,既然不夠愛,早點分手,比將來離婚好
B. 向銀行貸款湊20萬彩禮,可靠嗎
大額的彩禮是陋習,建議找彩禮要的少的廣東廣西妹子
C. 男友要把有貸款的房子當彩禮給女方怎麼辦手續
房產證寫女方的名字就行了
D. 婚前男方用房屋抵押貸款給了女方彩禮錢和辦婚禮。婚後不到兩年離婚了,女方需要為男方的貸款還貸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E. 婚前男方用房子貸了款給女方彩禮、辦婚禮、家裝。結婚兩年半要離婚,女方有責任為男方婚前的貸款還債嗎
沒有,因為那是男方自己的行為,他為了結婚而半婚禮,搞家裝給女方彩禮,這都是他家單方面的行為,和女方沒有關系,而且他辦貸款都應是他一人簽的字,還款人也是他一人,
F. 婚前男方用房屋貸款做了彩禮錢,房子是男方一方的名字,那麼婚後是男方還貸還是女方必須幫著還貸
彩禮錢是男方按照風俗給付的婚約金,是對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贈與,應歸女方或女方父母所有。而男方無論是用房屋貸款籌集的彩禮錢,還是以借款等籌集的,和女方無關。
至於婚前所購並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房產,應屬於男方所有。如果婚後女方和男方共同還貸,或者男方以共同財產還貸,則離婚時房產應有女方份額或男方給予女方補償還貸的錢款。
G. 訂婚,男方拿不出彩禮錢,用房屋貸款。婚後,需要女方一起還貸嗎女方沒有工作不會賺錢,(房屋是男方名
雖然實質來說,婚前債務是男方婚前個人債務,女方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如果結婚,房屋貸款多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一起承擔。因數結婚了,房屋債務因為男女雙方的關系,可能就會自然轉換成家庭債務了,畢竟一家人的生活,是由夫妻二人組建的,不可能說aa制度的各自負責自己的錢財債務等問題。
所以,雖然法律上不用承擔,但是實質上生活中依舊需要承擔。除非在債務解決前產生離婚,那麼房屋剩餘債務問題,女方沒有任何責任。
H. 結果為了娶老婆用房屋抵押貸款,給的彩禮錢和辦婚禮。現在結婚了
你找了個隨遇而安、滿足現狀的另一半,有好處,也有壞處,但是還得靠自己努力奮斗,讓自己更優秀,一切都會好轉,包括婚姻狀態。努力。
I. 結婚時老公貸款給家裡弄的彩禮錢應該誰來還
如果是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產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夫妻一起償還,反之則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來承擔。
J. 剛結婚就暴露本性:「房子貸款就拿你的彩禮和陪嫁錢還吧」,我該怎麼辦
結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應該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了。因為婚姻應該是和最愛的人攜手走完下半生,其重要程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每個人都對自己的婚姻充滿了憧憬和希望,可是現實生活中卻很難把婚姻經營得幸福美滿。婚姻雖然說神聖,但是它也很容易被擊破。能夠破壞婚姻的因素實在是太多了,夫妻之間感情不合,婆媳關系,遭遇背叛等等。
如果問兩個人的婚姻面臨的第一重考驗是什麼的話,那麼阿鹽覺得應該是物質。
物質是擺在每對夫妻面前最直接,也是最先考慮的問題。早在結婚前,兩個人就已經面對這個問題了。
而兩個人想要邁入婚姻生活,首先考慮的也應該是雙方的物質條件能夠支撐起養家這個責任。
這很現實,也很無奈,因為物質條件不足的話,兩個人是很難結婚的。
通過了這一重考驗,接下來兩個人面臨的,就是結婚的相關細節問題了。而這一部分,也是最考驗兩家人的物質條件的。
因為這件事,兩個人火氣越吵越大。最後王強索性來硬的:「反正咱倆已經結婚了,我告訴你,你不把錢拿出來給我還房貸,你就別在我家住!」
小璐的脾氣也上來了:「這錢我一分都不會出,你趕我走你別後悔!」說完小璐收拾東西就回到了娘家。
兩個剛結婚的人,就因為這樣的事而分居了,這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王強的做法的確讓人感到不齒,算計小璐,這種吃相未免太難看了,這樣的婚姻又怎會長久呢?小璐的心裡也會想,自己難道就要和這樣一個心機深沉的人過一輩子嗎?
兩個人選擇在一起,大多都是因為感情。在感情與物質的天平上,阿鹽還是建議在多考慮感情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地去談論物質。
雖說好的婚姻需要談錢,但不能只談錢,而忽略婚姻的基礎,最珍貴的感情。只要兩人真心相愛,「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錢是可以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