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有銀行貸款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房子有銀行貸款,法院也會強制執行。
銀行有優先受償房屋拍賣款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② 有銀行貸款的房子怎麼執行
有以下幾種辦法:
1、可以到貸款銀行咨詢可否做抵押房產轉按,如果可以,可將您尚欠銀行的貸款轉移到買家名下。
2、如果買家不想繼續按揭,也可辦好轉按後由買家直接還清銀行貸款,不必負擔貸款利息。
3、如果銀行部不允許做轉按,可以找正規的擔保公司代贖契,贖契後等於是取消了原來房屋的抵押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才能進行交易。當然,擔保公司會收取一定的費用。
4、可以找一個正規的中介公司,通過向買方收取預付款的方式先將貸款還清,但是這樣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需要一定的手續費。
③ 按揭的房子可以強制執行嗎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4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抵債。第七條規定,對超過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根據上述規定,對於你的朋友的房子能否強制執行,要根據它的具體情況(如其是否還有別處房產,以及現有房產的市場價值等)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