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要符合哪些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滿足的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貳』 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公積金房貸的條件: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證或有效身份證;
2、必須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
3、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叄』 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7.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8.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9.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