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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款

發布時間:2021-11-22 08:43:33

1.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房貸,請問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是屬於房產登記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貸款是屬於債務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款擴展閱讀

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 婚前貸款買的房,婚後男方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房子,因為房子的名字沒寫到,夫妻兩人的名字,所以所以只能是婚前買的那個人的房產

3.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女方一起還房貸,女方有義務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老公婚前首付買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若有財產糾紛,女方只能享有婚後還貸部分的錢。

4.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需要寫個什麼協議證明為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 老公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還貸款,這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你老公在婚前支付的 房款首付部分 和 結婚前已還的部分貸款,屬於婚前財產; 婚後所還的房屋貸款部分 屬於共同財產。
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 結婚以後你們所還的 月供之和 中 的本金部分 * 房屋增值比例

6. 老公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款~這樣,加上自己的名字和不加,如

房子歸男方所有,如果男方的公積金足夠每月還貸,則不屬於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男方不用補償女方一定的經濟損失,如果男方的每月公積金小於每月還貸金額,則屬於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要付給女方一定的補償,但是金額就很少了。

7. 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婚後我們在還貸款,如何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

若您在招行貸款期間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如:增加/變更產權人等,需要結清貸款後重新申請的,具體您可以聯系當地貸款經辦行或者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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