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時娘家陪送一套房子(付了首付),作為嫁妝,現在結婚兩年多了,我爸媽想讓我把房子還回去。應該怎麼
你父母的做法很不對,這讓婆家人怎麼看你的父母,對你來說,也是一件很難堪的事。
B. 想咨詢一下女方結婚時陪嫁了一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女方結婚時陪嫁了一套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區別對待。如果當時說明是贈與女方的,就是女方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否則,如果說明是給予雙方的,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C. 婚前貸款買房寫女朋友名字好還是雙方名字好,我還還是一起還比較好。女朋友家婚前給她陪嫁一套房
我個人覺得只要你了解你的女朋友並且兩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就比較不錯因為寫兩個人的名字當以後這樣買房子的時候就都是屬於二套房。
D. 女生用嫁妝及彩禮錢一次性還房貸算共同財產嗎
是你結婚前買的房,房本是你自己的名字,准備結婚後用彩禮和嫁妝一次性還完貸款對嗎?如果婚後還清貸款的話,貸款的那部分,可能會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也可以婚前直接還清,那就算是你自己的了。
E. 該不該把所有彩禮和嫁妝拿出來貸款買房
彩禮和嫁妝屬於你個人財產,哪怕婚後買房,首付款盡量做出區分或者由你全款出。
F. 結婚父親陪嫁一套房,新婚第二天老公問我要房產證,我該不該把房產證給他
我也是通過相親認識的老公,其實我本人是很抗拒相親的,不過那時年紀也大了,我父母就想看著我早點結婚成家,所以我才會去相親的。我剛開始對老公也不怎麼在意,因為他根本就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關鍵是老公還是一個二婚的男人,據說他是受了他前妻的欺騙,雖然那段婚姻只維持了半年,可老公也終究是有過一段婚姻的人。
和老公見面的時候,我也明確的跟他說了,我對他沒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想不到老公居然一直追求著我,都說好女怕纏郎。最後我也讓老公給打動了,就這樣我們戀愛了,我父母雖然有些介意老公二婚的身份,可是看在老公對我那麼好的份上,也就覺得沒什麼了,老公雖然是二婚,不過沒有孩子,這也算得上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聽了婆婆的話,我就很生氣,不過婆婆是長輩,我也不好對著她發火,我就沖著老公說,范小軍你們這是什麼意思啊,合著火來霸佔那我這房子嗎?這房子可是我爸出錢買的,我能寫上你的名字是看在我們是夫妻的份上,想不到你們家人居然這么想我,我真是氣得想離婚了都。婆婆一聽我說要離婚,就馬上安慰我說,不加了。
更無語的是,婆婆說房產證上不肯加她的名字,那就讓我把兩萬塊錢的改口費退給她,我還是第一次遇見這樣的事,送出來的居然還有要回去的道理。我這到底是遇到了什麼樣的一家人啊,我現在都有些後悔結這個婚了,關鍵是對於婆婆的要求老公也很贊同,我這樣的婚姻會幸福嗎?
G. 結婚如果女方陪嫁一套房子,然後什麼都不出,大家覺得合適嗎
男方不同意的話,問問男方將來孩子姓是不是跟女方姓?或者如果兩個孩子是否一個男方姓一個女方姓.
H. 剛結婚就暴露本性:「房子貸款就拿你的彩禮和陪嫁錢還吧」,我該怎麼辦
結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應該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了。因為婚姻應該是和最愛的人攜手走完下半生,其重要程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每個人都對自己的婚姻充滿了憧憬和希望,可是現實生活中卻很難把婚姻經營得幸福美滿。婚姻雖然說神聖,但是它也很容易被擊破。能夠破壞婚姻的因素實在是太多了,夫妻之間感情不合,婆媳關系,遭遇背叛等等。
如果問兩個人的婚姻面臨的第一重考驗是什麼的話,那麼阿鹽覺得應該是物質。
物質是擺在每對夫妻面前最直接,也是最先考慮的問題。早在結婚前,兩個人就已經面對這個問題了。
而兩個人想要邁入婚姻生活,首先考慮的也應該是雙方的物質條件能夠支撐起養家這個責任。
這很現實,也很無奈,因為物質條件不足的話,兩個人是很難結婚的。
通過了這一重考驗,接下來兩個人面臨的,就是結婚的相關細節問題了。而這一部分,也是最考驗兩家人的物質條件的。
因為這件事,兩個人火氣越吵越大。最後王強索性來硬的:「反正咱倆已經結婚了,我告訴你,你不把錢拿出來給我還房貸,你就別在我家住!」
小璐的脾氣也上來了:「這錢我一分都不會出,你趕我走你別後悔!」說完小璐收拾東西就回到了娘家。
兩個剛結婚的人,就因為這樣的事而分居了,這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王強的做法的確讓人感到不齒,算計小璐,這種吃相未免太難看了,這樣的婚姻又怎會長久呢?小璐的心裡也會想,自己難道就要和這樣一個心機深沉的人過一輩子嗎?
兩個人選擇在一起,大多都是因為感情。在感情與物質的天平上,阿鹽還是建議在多考慮感情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地去談論物質。
雖說好的婚姻需要談錢,但不能只談錢,而忽略婚姻的基礎,最珍貴的感情。只要兩人真心相愛,「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錢是可以賺來的。
I. 你如何看待拿一套房子做嫁妝的現象
我個人覺得這種事情在現今社會當中也是很常見的,如果女方家的經濟實力和物質條件都比較豐富,用一套房子作為嫁妝這件事情是可以理解的,也表現了女方家長希望女方在婚後的生活當中過得更好所以說我認為這件事情也無可厚非。
但是有一種情況我們應該注意,如果是男方要求女方要用一套房子作為嫁妝的話,那麼我認為這個要求就是非常不合理的,甚至是有些無恥的,因為兩個人的婚姻是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的,男方是沒有權要求女方拿房子當嫁妝的。在一段婚姻關系當中我們應該把物質看得清一些,把兩個人之間的愛情看得更重要一些,只有這樣我們的婚姻才能夠長久的走下去,也只有這樣才能證明男女雙方是真正相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