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貸未還清,房子可以賣掉嗎具體怎麼操作
貸款沒還完,是可以賣掉房子的。第一種方法是轉按揭。第二種方法是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第三種方法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可以轉按揭。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模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原房主已經歸還大部分貸款,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來進行交易。
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行不通,那麼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以結清按揭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房主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款來付出售的房產貸款。
(1)買還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賣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現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個非常活躍的現象,其發展前景相當可觀。
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二手房交易
❷ 房子想賣但還有貸款未還完怎麼辦
您好,按照法律規定,對於銀行貸款未還清的房產,只有將剩餘房貸還清後才可以出售。具體可先由賣房人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將欠款還清,拿出產權證並解除抵押後,再正常出售。
如果賣房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付款,然後用你的購房款去償還銀行貸款,拿出產權證並解除抵押後辦理過戶手續,此時你應慎重,此項操作風險很大,最好在專業人員的陪同或指導下辦理。
延伸:
「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購房的人需要在開發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轉按揭,還需要由開發商出面與銀行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買賣雙方必須到貸款銀行進行詢問,確定貸款銀行是否同意辦理轉按揭。
其次,對符合交易條件的買賣雙方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辦理轉按揭手續。
目前我國銀行不存在轉按揭手續,而是採用原房主提前還貸,解除抵押拿回房產證後,新購房者再辦理貸款的方式進行。
希望對你有用,望採納!
❸ 剛買的還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轉賣嗎 怎麼操作
可以。轉按揭交易轉按揭是指將房屋產權人(上家)欠銀行的貸款轉讓給下家,原抵押關系解除,下家以所購房屋重新向銀行作抵押。
這種轉讓方式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按揭銀行允許提前還貸並開設了轉按揭業務,有指定的轉按揭擔保機構;
2、下傢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
3、下家的貸款額度受到限制,一般來說,若下家欲貸款數額超過或明顯低於轉按揭的貸款數額,則難以成功。
交易過程:
其交易過程可以概括為:居間委託———前期審查———簽訂買賣合同———轉按揭申請———過戶抵押。
風險:
通過轉按揭方式轉讓按揭房,上下家的風險較低,但交易周期相對較長,通常需要一個月到一個半月轉貸審核期,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過程中,銀行風險主要通過他們自身的金融服務流程和轉按揭擔保機構來消化。上下家的風險主要通過中介機構和合同約定來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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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轉按揭方式:
非轉按揭交易不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轉讓按揭房,在二手房交易實踐中也很常見,但最好通過誠信度較高的中介公司,以防其中較大的風險。
採用原因
採用這種方式的主要原因有:
1、貸款銀行沒有轉按揭業務;
2、下家無需貸款或貸款數額要超過原貸款數額,或者欲貸數額明顯少於原貸款數額;
3、上家需要在短期內完成交易。
實質:
遇到上述情況,通過中介公司居間出售按揭房的,實踐中一般又有兩種操作方案,一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自行還貸,二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還貸。
因此,非轉按揭交易的實質是,簽訂轉讓合同還貸後再交易過戶。相對於轉按揭,這樣交易更靈活、方便。
風險:
從風險角度來說,銀行風險很小,上下家的合同風險較大。
如何防範風險:
為避免上下家的風險,中介公司一般會關注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首付款是否由中介監管和違約金數額約定是否夠高三個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跨行轉按揭一般難以實現,而先還貸後交易,跨行貸款自然不是問題。
當然,這種方式除了要求中介公司有較高的誠信度外,還要求下家有提前償貸能力或者下家有足夠的首付能力,否則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❹ 還有貸款的房子如何買賣
貸款的房子怎麼賣
1、轉按揭
如果你的房屋是採用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的,我們可採用轉按揭的方式出售房屋,這種方式需要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募集前二手房市場轉按揭主要分為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月供能力不同,在轉按揭的時候,買房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不通話的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
2、可申請提前還款,償還完剩餘貸款後再出售
房主可咨詢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採用按揭貸款的房子,在貸款償還完之後,就能夠辦理房屋出售和房屋更名手續,因為房屋在按揭貸款期間,房產證上會印有「房產抵押」字樣,由於房主需要等待還清貸款之後,攜帶上他項權利證、貸款還清證明,重新辦理新的房產證,才能夠進行上市交易。
3、買方留尾款支持房主提前償還貸款
如果買家想要全款買房的房的話,可通過在交易中留有尾款,等到房主用前期支付的錢將房貸還清,再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這種情況通常需要買房一次性付款,而且不能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低於尾款金額,買賣雙方可進行協商確定,但這種方式購買風險較大,買賣雙方最好通過中介簽訂第三方,降低交易中存在的風險。
❺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想出售,怎麼賣
1、貸款轉按揭,這算是最簡單最直接的一種方法。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但是目前可以做辦理轉按揭的銀行很少,一般是通過中介公司辦理。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種模式僅適用於賣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賣主已經還了大半的貸款,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下,而且買主有充足的資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時候。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在買方想在賣出房產前還清貸款,但是賣方卻不承擔支付大額首付的情況下;
賣家可以考慮用自己名下的其他抵押物來結清自己的房產按揭。這樣買家就可以通過向銀行抵押而得到一筆錢,從而還清按揭的房產,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❻ 新買的按揭房子怎麼賣出去
可以賣的,但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利用自己資金或買受人的首付付清貸款即可交易。
2.如果是普通住宅,未滿5年出售,需多繳納總額的5.55%營業稅。
3.其餘的沒什麼特殊情況。
因為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6)買還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賣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
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
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
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