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前按揭男方買了房子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你們領證時間晚,你偶爾還貸款,如果有證據會給你錢,如果沒有證據,房子肯定不會判給你的。又不是你付的首付
❷ 我老公房子是在他還沒結婚之前買的,他去銀行貸款,銀行沒有給他貸款,後來認識我,和我領了結婚證,然後
沒有你的一半,你這是詐騙啊,如果共同貸款,一起還款的部分有你一半。你老公沒貸下款來,沒給完錢,怎麼能有房產證?是不是結婚之前辦了買房手續,准備貸款,還沒放款,你倆要結婚,於是改了合同,准備以你的名義貸款
❸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屬男方婚前財產,若離婚,女方可分到還貨的一部分錢,現在的婚姻法,就是這種情況。
❹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簽署合同並支付首付的,且住房登記在男方名下,該住房就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一人所有。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男女對方可以主張得到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還包括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❺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是貸款貸款還沒有還完,請問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嗎加上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貸款沒還完錢不能加名字的,可以去公證下,就可以了。等貸款還完,就可以加名字了
❻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後雙方還貸款,離婚後是共同財產嗎又怎麼確認雙方都有還貸款
按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❼ 老公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還完,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字
1.在房屋沒有解除抵押前,產權人不能變更。
2.只有在解除銀行抵押後,才能變更產權人和所佔份額。即房屋產權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3.即使房屋產權證上不加上你的名字,按照新的婚姻法來講,在婚姻存續期,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按照房屋的總價值-你老公婚前支付的價值/2=你個人名下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