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個人貸款業務以什麼為主體
個人住房貸款在各國個人貸款業務中都是最主要的產品,在我國也是最早開辦、規模最大的個人貸款產品。同時,考生也要熟知以下內容:國內個人住房貸款最早萌芽於改革開放初期,源於城市住宅制度的改革。住房貸款業務推出的最初幾年,由於市場還沒有形成普遍的需求,業務發展較慢。個人住房貸款真正的快速發展,應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頒布為標志。
⑵ 信貸市場的構成主體
信貸市場上的市場主體可以劃分為信貸資金的供給者和信貸資金的需求者兩大類,信貸市場的主要功能就是在上述雙方間融通資金。
信貸資金的供給者
1、商業銀行
信貸資金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主要是商業銀行,資金融通業務是商業銀行的最主要業務。商業銀行是信貸市場上最活躍的成分,所佔的交易量最大,採用的信貸工具最多,對資金供求與利率的波動影響也最大。目前在我國信貸市場上,國有商業銀行占據了這個市場絕大部分的市場份額,不過隨著中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城市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表現出逐步擴大的趨勢。另外,在我國農村信貸市場上,農村信用社是最主要的資金供給者。
2、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他金融機構,如銀行以外的城市信用社、金融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等,也是信貸市場的重要資金供給者。在混業經營的金融市場上,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也積極的在信貸市場上拓展信貸業務,實現業務和收入的多元化。在我國目前的分業經營的格局下,非銀行金融機構還不能直接進入信貸市場,但是也存在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其他渠道間接進入信貸市場的情況。
3、企業
企業由於銷售收入的集中性會形成企業資金的暫時閑置,它們通過與合適的貸款對象以私下約定的的形式向信貸市場注入資金。在我國私募融資市場上,具有閑置資金的企業在解決中小企業非主流渠道融資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信貸資金的需求者
信貸市場上的資金需求者主要是企業、個人和金融機構。
1、企業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會經常出現臨時行和季節性的資金需求,同時企業由於企業自身的發展也經常產生各種長期的資金需求,於是就在信貸市場上通過借款的形式來籌集所需的資金。對於我國的企業來說,信貸市場是它們融資的最主要渠道,但是廣大中小企業在這個市場上的融資難度還比較大。
2、個人
個人由於大額消費和不動產投資也經常產生短期和長期的信貸需求,他們也經常到信貸市場中通過借款的形式籌集所需的資金。我國信貸市場上個人業務最主要的一塊是住房信貸業務,隨著中國國民收入的提高,汽車信貸和信用卡信貸業務也正快速的發展起來。
3、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和工商企業一樣,各類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也經常會產生短期和長期的融資需求,例如我國的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一度曾經是信貸市場的重要資金需求者。
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
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也是信貸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通常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在信貸市場上通過准備金率、貼現率、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來調控信貸市場的規模與結構。目前,我國的信貸市場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揮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職能。
2、金融監管機構
金融監管部門作為保證金融機構合規運作業務的主管機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的合法合規性進行著監控,防範化解金融業務風險。我國信貸市場上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揮著金融監管職能。
⑶ 金融市場的主體主要指
1、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
2、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
4、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一般包括企業、政府、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和家庭五個部門。
(3)貸款消費的主體擴展閱讀
金融交易主體的分類
金融市場參加者是金融交易的主體,包括居民、企事業單位、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五類。
1、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供應方,即通過參加銀行儲蓄存款,購買債券股票等,將消費剩餘資金提供給資金的需求方;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也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
在金融市場中獲得購房消費貸款、教育消費貸款會提高居民的短期消費能力和最佳消費效果。從居民在金融市場中的作用上看,居民仍然是資金凈剩餘的金融交易主體。
2、企事業單位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企業為了彌補其資金不足,除了從銀行借款之外,還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籌集資金。與此同時,企事業單位的閑置資金又成為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應源。
3、政府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主要體現在執行財政的職能,這種財政職能使政府具有資金需求者和資金提供者的雙重身份。當財政收支出現赤字時,政府往往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長短期國家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與此同時,財政作為公共部門和特定領域的資金提供者,其資金的投放雖然不經過金融市場,但卻可以改變金融市場的供求關系。
4、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的專業參加昔,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機構向資金需求方提供資金,同時又廣泛吸收存款,並發行有價證券進行籌資。
5、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金融市場資金的最終提供者,同時又是金融市場的直接管理者。中央銀行代表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出台適當的政策措施,以指導,規范、監督金融市場的運行
⑷ 貸款法律制度的貸款主體
(1)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者是具有我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條件。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
(3)借款人的權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辦銀行或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並依前述條件取得貸款。
②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取得全部貸款,並在合同規定的使用范圍內自主地使用貸款,銀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留存一部分貸款資金在本行,也不得提前扣除利息。
③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央行和銀監會反映、舉報有關情況。
④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例如貸款行或貸款具體經辦人向借款人索取金錢、財物或免費服務等好處、回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報等。
⑤在徵得貸款人的同意後,有權向第三人轉讓返還貸款的債務。
(4)借款人的義務:
①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各種資料,包括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資產情況的財務報告,其中年度報告須經適格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單位或本人在所有銀行的開戶賬號及存款余額情況,就涉及貸款的運用和資金的安全情況,積極地配合銀行調查、審查和檢查。借款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有關資信證明。
②在尚未還清貸款前,應當接受銀行對其使用信貸資金的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審查。
③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經貸款人的書面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貸款的用途。
④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⑤將償還貸款義務的一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前,應當取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⑥遇到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不正常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保全受到危險或威脅的財產。
(5)對借款人的限制:
①借款人不得同時向同一轄區的貸款人的不同分支機構分別借款。
②告知義務。借款人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有關生產經營的情況,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虛假的生產經營資料借得與自己的償還能力不相稱的借款,影響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注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方面進行投機性的經營活動。
⑤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業務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為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抬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⑦借款人不得違反國家外?[管理的規定,使用外匯貸款,在我國的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可自由兌換前,國家仍然要對外匯資金實行監管及對從業(外匯)機構進行資格限制,用來保證國家外匯資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1)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通則》第21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銀監會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2)貸款人的主要權利:
①貸款人要求借款申請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信資料,供判斷貸款風險之用;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以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②貸款人在貸款前和貸款期限里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活動,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條件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無須在劃收款項前與借款人協商和辦理其他配合還款的手續。
③當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貸款人有權依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受到或已經受到損失時,可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採取適當的措施以使貸款免受損失,包括要求提前收回貸款、凍結尚未使用的貸款、凍結借款人的賬戶,直至提出財產保全和返還貸款的民事訴訟。
(3)貸款人的主要義務:
①金融機構應當公布經營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條件的內容和發放貸款的具體條件,並向借款人提供各種咨詢。
②貸款人應當及時審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明確答復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貸款人對申請短期貸款的審議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對中期、長期貸款申請的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及有關的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予以保密,這些情況屬於商業秘密,但是對有關機構的合法調查則應配合,告以有關情況。
(4)對貸款人的限制:
①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遵循商業銀行法第39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的規定,即貸款人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25%,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貸款人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②不得發放人情貸款。商業銀行法第40條規定,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以維護公平交易和自身的資金安全。
③發現借款人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事實上已經構成或即將構成對貸款人資產安全的侵犯或威脅時,不得發放貸款:不具備借款人的資格和條件的,借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和投資項目是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的,借款人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借款人的建設項目應當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保部門許可的,借款人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以及借款人有嚴重違法行為的。
④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⑤金融機構的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了按照央行規定收取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⑥貸款人不得給借款人墊付資金,在貸款前後都不能以貸款人的自有資金充填貸款資產,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⑸ 個人消費貸款與經營性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這主要是從貸款後的用途上進行區分的;
1、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有指定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業務,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
2、個人經營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商用房裝修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
如果分要區分下其他不同,那麼有以下幾點:
1、申請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貸款到期日時申請人年齡滿18周歲且一般不超過 55周歲;
二、具有貸款行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三、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備明確消費意向或已簽署了相關消費合同;
五、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個人經營貸款的申請條件:
對象為符合銀行個人經營貸款政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包括個體工商經營者、 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合夥人或主要 自然人股東等。
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二、借款人及其 經營實體 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三、相關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貸款額度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最高50萬,以所購消費品或服務的價格為上限,並提供相應貸款擔保;經營性貸款額度較高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
三、 貸款期限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最長借款期限可達5年;而個人經營性貸款一般授信的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⑹ 申請貸款的主體有哪些
如以下目前,適合大學生申請的無息貸款主要有助學貸款和創業貸款:1、大學生無息助學貸款除商業助學貸款外,目前我國的絕大多數助學貸款都是享受財政貼息的。借款學生想要申請無息助學貸款,只需滿足是大專以上學生,並且家庭條件困難即可申請。申請該貸款時,借款學生需要提供自己以及共同還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大學錄取通知書或者學生證、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開具的貧困證明等相關資料到當地教育局相關部門申請即可。2、大學生無息創業貸款無息創業貸款,通常是針對剛畢業的大學生,申請學生需要半年以上未就業,並且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有可經營的經營項目並且已經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同時,還必須要有經營該項目的啟動資金,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還本付息的能力。滿足以上要求,借款學生即可申請無息的創業貸款。
⑺ 貸款的主體是誰事業單位可否貸款
貸款主體,即借款合同主體,是指借款人和貸款人。
借款人是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 (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事業單位可以貸款
1.抵押貸款:銀行發放要求企業或其他申請人以財產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的一種貸款。
所謂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
2.公積金貸款:是銀行受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以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
3.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⑻ 傳統消費信貸涉及的主體有哪些
消費的流水居多
⑼ 誰幫忙解釋下貸款消費,主要是商品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問題
象買車或家庭裝修這樣的貸款,稱為消費貸款。 中介和銀行跟你簽訂貸款合同,合同中規定所購消費品的所有權是貸款銀行的,以防你償還能力出現問題。你對所購消費品僅有使用的權力,為了償還貸款,你有可以處置你的消費品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