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買的房子沒有貸款。婚後女方要求加名字,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嗎怎麼分割
1、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 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應依法分割。如達不成協議的,一般應各半分割。
2、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屬於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買的房子且沒有貸款,那就應當是婚前財產,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就相當於婚後雙方約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當然也可以認定為丈夫對妻子贈與部分產權,這樣該房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3、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如果不能認定各自份額的,一般應平均分割。本案中,不管是將加名行為認定為夫妻財產約定還是認定為贈與,均無法確定各自的份額,因此,一般應平均分割,即各半分割。
㈡ 銀行有貸款買房的時候用的但是沒有我媳婦的名字她要和我離婚我應該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夫妻財產共有,債務共擔。如果離婚,只要是婚後貸款買房,雖沒媳婦的名字。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
㈢ 如果男方首付房子,女方幫他還貸款,不加名字以後分手離婚還能得到男方的還款嗎我是單身未婚女,想咨詢
除非你有還款憑證!
㈣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婚後不寫對方名字 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依據你現在給出的信息,基本事實是:婚前你出首付買的房,有貸款,後來你結婚了(貸款繼續還),婚後沒有在房本上添加對方為共同所有人,現在你要離婚(但無子女),問就這套房子而言如何分割。
首先,首付是你付的,這屬於婚前財產,婚前你還的貸款部分,也屬於婚前財產;結婚那一刻起,雙方非婚前財產的每一筆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比如工資以及其他經營收入,所以在沒有其他情況(比如你親友幫你還款,又明確了不是贈予對方)的前提下,婚後還的貸款部分屬於以夫妻共同財產支出。所以在離婚後你繼續自己還貸款的前提下,如果財產分割,對方可以分到房子婚後所還貸款部分的一半金額對應的房屋價值(含房屋溢價)。比如婚後你們共同還了10萬,房子總購房款原來為100萬,現在房子漲價了,漲到了300萬,那麼對方就這個房子可以分到的價值為300萬*(10/2/100)=15萬,也就是10萬的一半(5萬)漲到3倍。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離婚案件不是算數題,單純靠法條是沒辦法判別案件審理結果的。房屋的分割除了法律規定,還涉及是不是」婚房「,雙方有無子女,是否一方存在嚴重過錯等情形,一定程度上會照顧女方和幼小的子女,上面的內容僅依據法律規定來分析,只能參考。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追問。
㈤ 貸款房子離婚時只有一方姓名,再沒有判決之前能出賣么
1、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按揭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一方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對於一方出資,雙方都登記的情形,一般會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對於婚前以個人名義買房並申請按揭貸款的情形,如果房產證上只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那麼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即人們常說的「婚前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即使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但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4、雙方都有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有一種情形需要注意,即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㈥ 婚前男生貸款買房,婚後一起還貸,婚後加名與不加名的區別
如果婚前貸款買房的話,必須要還清貸款才可以加名字的。還款期間是不允許加名字的。可以在買房的時候,就寫兩個人的名字。或者結婚的時候直接都還上,就可以加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