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夫妻房產證上怎麼去名字,有房貸
不能去名,在貸款沒有還清情況下,是不允許產權變動的。
有貸款情況下,夫妻財產分割只能兩種辦法:拋售與協議公證。
㈡ 離婚,夫妻房產證上怎麼去名字,有房貸
方法如下:
1、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1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3、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 一 ) 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 二 ) 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 三 ) 房屋翻建的;
( 四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 一 )屬於違章建築的;
( 二 )屬於臨時建築的;
(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有貸款的房子離婚可以去名擴展閱讀:
以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並可對當事人處以1千元以下罰款。
權利人(申請人)逾期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的,登記機關可以按照規定登記費的3倍以下收取登記費。塗改、偽造房屋權屬證書的,其證書無效,登記機關可對當事人處以1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