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男方首付買房,有貸款,現在要結婚,想加女方名字,能加么是婚前加還是婚後加
加名字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離婚平均分割,慎重。
B. 男方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怎麼加女方名字
您好!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樓盤網
望採納
C.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有房有貸款,問能不能加上女方名字如若不能,該怎樣保障女方的權益
這個倒也不難,只是看男方會不會簽,從目前情況來講,房子是婚前購買,而且登記在男方一個人的名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如果他們你要簽訂協議,只能簽訂附條件的協議,比如:若將來雙方離婚,男方同意將房子送給女方作為補償。不過估計男方不會簽的,而且你們現在已經登記了。
D. 男方貸款買房婚前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男方貸款買房婚前可以加女方名字
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1、婚前買房,有貸款的,一般是不能加另一方的名字的,但是另一方的公積金可以加入還貸,具體要咨詢房管部門和銀行。
2、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款,如果可以加名字,如果約定份額,那麼按照份額。沒有份額,原則上均分。加名意味著婚前財產部分的贈與。
3、如果離婚,房子歸你,婚後還貸的部分和相應的增值部分,女方有權利份額,法律規定是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沒規定具體的補償計算方法,需要結合房屋購買時的價格、結婚時的已還貸款,剩餘貸款,離婚時剩餘貸款、增值多少來計算,有不成文的公式,可以參考,但是各地實踐不太一樣。還貸的數額看銀行流水,房屋增值部分(需要分割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價值(總房款本金+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
如果婚後,你父母繼續還貸款,你不還,那麼此房子跟女方沒有任何關系,女方無權分割。具體你自己可以操作。
4、婚前你全款,婚後加了對方的名字,有份額按照份額,沒有寫份額,那麼考慮她對房子沒有貢獻,要少分。所以,加名時可以考慮寫清楚份額,少寫點份額。
E.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新婚姻法,這種方法行不通了,因為新婚姻法規定,由父母出資買的婚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為子女個人財產。對於將要結婚的新人來說,現在合理的方法就是,雙方共同出資,寫雙方名字,然後共同還貸。房屋產權屬於兩人,誰也不佔誰便宜。
但是新人情況千差萬別,並不能一概而論,買婚房哪種情況寫誰的名字不吃虧?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2015新婚姻法幾點重要前提需要掌握: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以上是婚房寫名字的的幾大基本前提。掌握了基本前提,我們來看看不同的加名情況其涉及的權益分配是怎樣的——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五種署名情況對應房產分配情況:
第一、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但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的自然增值也屬登記方所有,但若該房產婚後用於出租,則租金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已經購買了婚房想重新加名字,有哪些流程哪些手續: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 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F. 男方貸款買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貸款未還清不能加名字。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
因為抵押中的房產加名或減名為影響抵押權人押品風險,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6)男方房子有貸款加女方名字擴展閱讀
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范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