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如何強制執行唯一的正在按揭中的住房
法院強制執行進行查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1)查封的按揭貸款房子怎麼執行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❷ 銀行按揭的房子法院可以查封嗎
可以查封,詳細原因如下:
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房子的產權暫時屬於銀行,如果本人不按時還房貸,銀行就會向法院提出起訴,然後法院就會查封本人的房產。
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2)查封的按揭貸款房子怎麼執行擴展閱讀:
查封是對當事人的財物或場所就地封存的法律強制措施,而只要是房屋產權轉移沒有完成,法院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點對房屋進行查封。
買房過程中的房屋一旦被查封,就意味著該房屋被限制轉讓。「如果房子在簽約前被查封,哪怕簽了購房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屬無效合同;簽署購房合同後發現房屋被查封。
作為買家,第一時間需詢問賣方房屋是否能夠解除查封,如果賣家無法解除查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買方可根據購房合同追究賣方違約責任。
❸ 法院能能執行按揭的房子嗎
房子有房貸,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第一、有財產拒不履行,涉及法律責任。拘留、罰款、拒執罪。
第二、按揭房產還未辦理接房手續或者還未裝修入住的話,則極大可能被查封、拍賣。但涉及房產這類不可分的財產,不太涉及超標的問題。畢竟拒不付款,是責任。
第三、若已入住,涉及唯一住房,即便不拍賣。也會被查封。
(3)查封的按揭貸款房子怎麼執行擴展閱讀:
法院執行財產:
1、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2、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3、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5、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❹ 銀行按揭貸款房子,法院可以查封嗎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❺ 按揭的房子,法院能不能執行
公證處公證的內容只是說明當事人的身份問題和不代表陳述的問題絕對合法。當然公證可以說明你們是真實意思的表達。
既然離婚協議成立的話,那可以等待按揭完畢取到房產證再行辦理加名手續。
❻ 按揭房可以訴訟保全並執行嗎怎樣執行
1、按揭房當然可以執行,由執行法院組織評估拍賣,用拍賣款受償。但根據擔保法規定,按揭房附有抵押權,抵押權人即按揭銀行有權從按揭房拍賣款優先受償,還完以後原告才能拿走余額。其實就是原告幫銀行打了官司提前收回了貸款本息。
2、唯一房是個大麻煩,為了體現人道主義精神,最高院規定唯一住宅不能輕易處理。後來這個規定有了一些松動,原則上不能處理,但如果能用其他途徑解決被執行人的住房(比如執行掉他的唯一別墅,同時給他租個普通房周轉),就可以處理。
❼ 按揭貸款的房子法院應該如何處理呢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於已經設定按揭抵押的房屋,可能採取查封、拍賣等強制執行措施。但拍賣所得的價款,要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歸還貸款後剩餘的價款,才用於履行法院判決,給付申請執行人。
❽ 在銀行按揭貸款的樓房,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
有購房合同是可以的。
購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❾ 法院查封有貸款的房產銀行怎麼處理
銀行應當及時與法院聯系,一旦法院對房產拍賣了,就立即向法院申請,要求優先受償拍賣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零九條 申請參與分配,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參與分配和被執行人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事實、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