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購房貸款未還完房子怎麼做才可以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房產仍在按揭,夫妻婚後加名字的流程則要復雜許多。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如果房貸已經還清,婚後夫妻之間加名字的流程是非常簡便的。夫妻雙方只需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當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房產證加名即可,如審核通過,一般在20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
只要你們結婚後拿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房產證去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將房產約定為夫妻共有就可以了,約定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等貸款還清後就可以拿公證書加名字了.因為約定公證單方不能撤消,所以有保證
2.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回答:婚前只付首付的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後有夫妻兩人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實際當中大部分是以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如果雙方能就該不動產協議處理的,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作為共同財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 婚前按揭房子
婚前按揭的房子肯定是要你兩個人來承擔還貸款的。
4. 婚前的房子婚後交貸款到底歸誰
這套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在您母親再婚之前購買,屬於您母親婚前個人財產,但針對婚後的還貸部份,如果沒有財產方面的協議,也沒有證據證明是還款的錢是您母親婚前的個人存款,或是由您還款的直接證據(如還款的銀行轉賬記錄),那麼婚後還貸部分會被視為夫妻共同還款,這部分的利益在離婚時會涉及分割。
5. 婚前買房子的時候我交的首付,領證後可以一起申請貸款么
您好;是這樣您要想兩個人一起貸款的話就要在網簽的時候打已婚,因為銀行要看你網簽合同你要是打網簽的時候是一個人的話就是單身,您可以把網簽撤了在打一個,要是感覺比較麻煩就拿著結婚證問問銀行,其實一個人貸款收入證明夠了就可以,你們是已婚這樣的負債也是兩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