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為什麼要求買保險
是國家要求必須貸款的人買保險的。
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由於該條款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各家銀行又自行規定了許多條款。
從銀行方面來說,是為了化解風險,當保險合同上面的情形出現借款人無力還貸時,則由保險公司代借款人還本付息。從借款人來講,則同樣是轉移風險,當身故(大病等合同約定的情形出現)時,減免還款的負擔。
對於中國人民銀行的上述規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該規定只是部門規章,在法律效率上低於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不能與大法相背。還有人認為,銀行利用自己的壟斷優勢強迫貸款人投保房屋財產險並由銀行受益,與《民法》、《保險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實際操作則比第25條更偏得厲害,完全擴大了第25條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購房者的負擔,還有損消費者的利益。銀行要求貸款人要按全額投保屬於違規操作行為。
按規定,貸款人只要投保貸款本息即可,保險分足額保險和不足額保險,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投保的額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價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條」並未規定受益人是誰,而各家銀行都要求貸款人將受益人強制設為銀行。作為財產保險合同的「房屋貸款保險」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更無權指定「第一受益人」。購買保險者居然不是保險的最大受益者,顯然也是不合理的。
一般銀行貸款是沒有辦理保險要求的,但有的銀行為了控制風險一般會在貸款要求的基礎上要求辦理保險的。
下面為介紹一下貸款需要的條件:提供銀行有效的身份證件。銀行要求的借款人年齡在20-60周歲。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請人有良好的信譽資質,近期無逾期的行為。有穩定的工作單位,合理的經濟收入證明。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如果貸款的金額較大,銀行為了控制風險一般會在貸款要求的基礎上要求辦理保險的,下面為你介紹一下貸款需要的條件: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證件。原則上借款人年齡在20-60周歲。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貸款地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申請人有良好的信譽資質,具有還款的意願。在貸款帶齊具有穩定的工作單位,有單位的工作證明。有具體的貸款用途說明。
⑵ 銀行貸款讓買保險,正常嗎
銀行會讓買保險的,屬於正常現象。在正規的銀行辦理貸款即可。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銀行申請貸款需要購買保險,
我教你一個方法你就可以了
第一,先搞清楚一定要這家銀行貸款否
第二,搞清楚是什麼保險,現在看你的簡單介紹應該是款躉交保險(一次性交錢,6年後到期),千萬弄清楚是否期交的,就是每年是否都需要交8千的
第三,此情況百份之一百是違規行為,建議用以下辦法操作:
1,先投保,想辦法以最快辦法辦好貸款
2,保險有15天至20天的猶豫期,可以到保險公司退保,可以全額退的
退是不需要在銀行辦理的,銀行大多數不知道
3,如果不讓退,或者退了,銀行來找你,很簡單,拿著所有資料到當地銀保監
肯定讓你滿意而歸
該方法1,2為首選,3為備用,一定成功,但麻煩〜
請問一下,是哪裡的銀行?
⑷ 在銀行貸款為什麼要買貸款保險
事實上,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該《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由於該條款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各家銀行又自行規定了許多條款。
對於中國人民銀行的上述規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該規定只是部門規章,在法律效率上低於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不能與大法相背。還有人認為,銀行利用自己的壟斷優勢強迫貸款人投保房屋財產險並由銀行受益,與《民法》、《保險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實際操作則比第25條更偏得厲害,完全擴大了第25條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購房者的負擔,還有損消費者的利益。銀行要求貸款人要按全額投保屬於違規操作行為。按規定,貸款人只要投保貸款本息即可,保險分足額保險和不足額保險,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投保的額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價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條」並未規定受益人是誰,而各家銀行都要求貸款人將受益人強制設為銀行。作為財產保險合同的「房屋貸款保險」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更無權指定「第一受益人」。購買保險者居然不是保險的最大受益者,顯然也是不合理的。
盡管理論界對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有上述爭議,但實踐中還沒有從根本上影響貸款投保的實際操作。
⑸ 銀行強制辦理按揭的客戶購買保險是否合法
房貸險是霸王險,商業銀行要求借款人在貸款時辦理商品房抵押貸款保險或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其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
事實上除特殊地區外,房貸險合同中所列的暴雨、洪水、台風等意外事件(地震又是除外責任)發生的可能性極小,即使遭受火災水患,框架結構的房屋一般不易毀損,更不易滅失,即房屋本身的出險率極低,保險公司的實際賠付率接近於零,銀行因此而面臨的抵押風險同樣極低。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卻將辦理房貸險作為房地產抵押貸款業務的一項必經流程,而購房者為了獲得銀行貸款,只能接受購買房貸險的要求。「房貸險作為一種商業保險,應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符合公平、自願原則。」「依照《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同樣,《商業銀行法》第五條規定: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作為下位法的規范性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與作為上位法的《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不符,這是不能被接受的。」在抵押房屋出險率接近於零的情況下,房貸險對於保障銀行抵押貸款安全的實際意義已不大,「無論從合法性還是必要性角度,作為部門規定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都不應將購買房貸險作為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強制性條件。」
在具體辦理房貸險過程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做法存在著不少問題:房貸險合同將銀行列為第一受益人不符合《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受益人」概念只存在於人身保險中,而購買保險並支付保費的借款人卻不是保險合同的最大受益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借款人只能作為第二受益人享受剩餘的保險權益,有違公平原則。在實際操作時普遍要求投保人一次性繳清所有投保年份的保費,實質上是無償佔用了投保人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利息收入。對購買期房的消費者而言,其繳納保費時間自貸款之日起計算,而保險公司承保期限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導致消費者在該時間差內多繳納了保費,實際保險年限低於投保年限。一些銀行還不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保險公司。
說了那麼多,只能長長知識。很無奈,你要貸款只有買保險。因為事實就是這樣。
⑹ 銀行貸款還要買保險嗎
買個保險應該更有保障些吧!這個就要看自己吧!也要看銀行的規定。
⑺ 消費型保險可以貸款
消費型保險不可以貸款,消費型保險,顧名思義就是一種消費型的保險,即客戶(投保人)跟保險公司(保險人)簽定合同,在約定時間內如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按原先約定的額度進行補償或給付;如果在約定時間內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返還所交保費。
那返還型保險和消費型保險真正的區別在哪呢?我們通過保障和收益兩方面來比較。
1.保障比較
為什麼不建議購買返還型保險,其中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保險產品的保障簡陋,我們買保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買保障,返保費又能怎樣,出險無法獲得充足的理賠才是致命的。
挑選了兩款少兒重疾險,大家可以通過表格清晰看出返還型和消費型產品在保障上的區別: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媽咪保貝比少兒超能寶3.0多了中症保障,輕症賠付比例也較高,覆蓋高發少兒特疾更全面,重疾還能可選二次賠付,可以說從保障上全面碾壓少兒超能寶3.0。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保費的差距,同樣30萬保額,保30年,10年繳費,附加少兒特疾保障,媽咪寶貝一年僅需要597元,而少兒超能寶3.0一年需要3060元!保費是媽咪保貝的5倍。
2.收益對比
可能還是有些小夥伴覺得,畢竟返還型的保險產品無論怎樣最終都會拿回一部分錢,那奶爸就給大家算算這筆賬到底劃不劃算!
我們以老王剛剛出生的兒子為例,如果購買消費型少兒重疾險媽咪寶貝,投保30萬保額,保30年,繳費10年,每年597元,一共需要繳納5970元。
如果在小王在保障期間內不幸患上了重疾一次給付30萬保額,如果保障期間無病無災,這5970元就不能拿回來了。
那我們再來看如果老王給小王選擇的是少兒超能寶3.0,相同投保情況,每年需要繳納3060元,10年一共需要繳納30600元。
如果小王確診重疾,一次給付30萬保額,如果滿期小王身體健康,返還150%已交保費,也就是說一次可以拿到45900元。
通過以上奶爸的兩點分析,小夥伴們還覺得又有保障又能返錢的返還型保險產品好嗎?
針對小孩保險該買消費型還是返還型,奶爸有一篇專題測評《小孩保險哪種好?》感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⑻ 去銀行貸款,他讓我買他們的保險,請問我該選擇哪一種保險類型啊我有社保的
這類似於強制銷售,你貸款,就給你一些條件,銀行的保險基本都是投資分紅保險,由保險公司提供,銀行代售,銀行得保險傭金提成。
投資分紅保險,有保障,但是不全面,主要價值是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