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離婚三年了,我原來名下有房判給了前妻,可房子有貸款所以一直沒能過戶給前妻,請問我能申請公租房嗎
應該不可以,依然可以查到你名下登記房屋。
Ⅱ 離婚時房子判給了前妻,現在想重新買回來了,貸款能批嗎,會不會認為是騙貸款
現任妻子和前妻兒子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如果丈夫有父母的話也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具體分配如下:首先房子要一分為二,兒子拿一半,這是他本人的,當然也需要承擔2.5萬的貸款。剩下的一半房產和2.5萬的貸款由所有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平攤。
Ⅲ 請問老公離婚,有一套有貸款的房子,產權證上是他和前妻的名字,但離婚協議上是他前妻凈身出戶
那要經過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前妻雙方同意才可以。
Ⅳ 離婚了房子是按揭的,分給前妻了,可是她不過戶怎麼辦,現在貸款我換
離婚了房子給你前妻,貸款還讓你來還,如果你不還貸款,銀行會把你的房子拿出來去拍賣的,所以你不必擔心什麼。你只要跟你前妻說明她不過戶房子還不還貸款的後果,她就會去辦理過戶手續了!
Ⅳ 房子抵押貸款後判給了前妻,房產證寫的是男方的名字,未過戶給女方,如有人要男方還債,可以要求男方賣
在貸房產,現在辦理買賣過戶或過戶給女方都不行,因為房管局不會受理,要還清貸款後才受理。
如還清貸款的情況下,離婚析產過戶給女方的費用比買賣給別人是少很多的。因為離婚析產過戶稅費有一些稅種是免交的。
Ⅵ 我有貸款還不上了名下有房子可給了前妻房子能抵賬嗎
要看貸款的時間與離婚的時間先後順序,離婚時房子所有權證已過戶到前妻名下,或有公證房子歸屬妻子,或有法院判決,先離婚後貸款,屬於你的個人行為;如果是先貸款後離婚,房產手續都是在貸款後發生的,有轉移財產嫌疑,那麼房子是要用來還貸款的。
Ⅶ 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歸前妻,為什麼前夫也得還貸款
這個協議離婚。是他們兩個自己的事情。協議內容不違法。都是有效的。前夫要還款。那個是他們兩個自願定的協議。如果協議定離婚後不負責房貸。也是合法的。
Ⅷ 法院已將房子判給我了,可是我的前妻把我還房貸的錢給花了該怎麼辦
朋友你好!法院把房子判給你,但是你前妻把你還房貸的錢給花了,如果是你們離婚後花的,如果是她找你借的,那麼讓她還你就是,如果是你送給她的,那麼就沒有辦法了
Ⅸ 婚前的房子,一起還了8年貸款,離婚後房子給了前妻,現在還能要的回來嗎
這要看你的離婚協議有沒有公證,或更准確點說,它在法律上生不生效。
而且,你沒有說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離婚後有沒有更名過戶。
這裡面的事情很多,你需要一一說明,建議你還是找個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比較保准。因為地域問題,處理結果也會不同的。
Ⅹ 前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借款,妻子要承擔嗎,離婚後房子判給前妻,還會被強制執行嗎
對於第一個問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妻子是否要償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丈夫借款,關鍵在於該借款能否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上面的規定比較清晰,您可以對照一下實際情況進行判斷。需要說明的是,基於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證明要求較高,不是知道就可以,至少要有默許及以上的表示才可以。
對於第二個問題,您的表述是「判給」,那麼我理解是經過了訴訟,法院作出判決,雙方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已經交割完畢,這樣房子已經屬於您的個人財產,不會被強制執行。但如果您表述不夠精準,只是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並且離婚協議的財產分割並不公允,那麼債權人可以主張這屬於債務人惡意轉讓財產,對房產的處置無效,這套房子還是有可能經過諸多程序後成為執行標的。
答復僅供參考,如有幫助請採納,如有疑問請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