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買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種情況:
①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還未還清的,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購買二套房;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已經還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商業貸款的,不論是否還清,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㈡ 我現在買第二套房還能申請南寧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㈢ 南寧:購買二套房也可用公積金貸款
繼駐馬店對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出調整後,廣西南寧也推出了公積金新政支持住房需求。今天(2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獲悉,2月23日,該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做出了調整。
其中規定,符合要求的職工個人及家庭,可以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都應不低於40%。
「通知」提出,職工個人及家庭只擁有一套住房,且該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及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目前無房或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住房時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還明確,職工個人及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應不低於40%,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元,月還款額應不低於家庭收入的35%。
同時,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的職工個人及家庭,屬於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不受住房面積限制;屬於購買還建住房的職工個人及家庭,如未使用或者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不受住房套數的限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不在本次調整范圍內。
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標准,「通知」明確,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含五縣)擁有的自住住房套數(不含已賣出、已贈與、已析產的)。
㈣ 南寧本地人在限購令後購買第二套房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怎麼辦理手續
符合條件的話,家庭戶為單位的第二套【二手房除外】還是能,但是看你是在區直交的公積金還是市直。下面是市直公積金的辦理條件和流程:
貸款條件
1、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集資建房協議。
5、已交付50%以上的房款。【由於國家政策變動比較大,首付比例最好咨詢中心工作人員】
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人借款人憑「購房合同(或集資建房協議)」就近到中心各相應營業網點領取申請表,填寫好後同時提交所需有效證明材料。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
2、簽訂借款合同。准予貸款後,借款人與中心委託的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並到市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3、劃撥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帳戶。
中心網點:
青秀區:望園路5號二樓辦公大廳,電話:0771-5705837
興寧區:明秀東路143號【明秀小區門口】,電話:0771-3323915
西鄉塘區:魯班路85號【西大西校門斜對面】,電話:0771-3291400
江南區:星光大道3-4號【區體育館內】,電話:0771-4853560
PS:你還有什麼疑問最好先打電話給公積金中心。打電話要是有人接,就是上班的,要不就是開會或者不對外。
區直公積金的貸款科電話:0771-5595319,地址是宜賓路6號【區工商局斜對面】
謝謝支持南寧住房公積金的發展~ -w-
㈤ 南寧二套房不可以公積金貸款,但能不能每年提取公積金
若借款人在購買第一套房時,也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未完貸款,則在購買第二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若第一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等規定以第二套房計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一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相關規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來計算。
㈥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第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
若借款人在購買第一套房時,也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並且還未完貸款,則在購買第二套房屋時,就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若第一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相關規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來計算。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