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法院執行,限制高消費,但是徵信沒問題,還可以在信用社貸款嗎
被法院執行,限制高消費,徵信不可能沒有問題。你如果想在信用社貸款,大概率是批不下來的。
Ⅱ 限制高消費的人可以貸款嗎
理論上不可以。
【拓展資料】
為什麼會被限制高消費:
主要是針對那些有清償能力卻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限制有關人員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按照被執行人主體性質的不同,可以將被限制高消費的對象分為三類:一是自然人,二是單位,三是單位的「有關人員」(「有關人員」指的是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
會被限制高消費的情況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中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如何查詢是否被限制高消費:
1.打開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點擊限制消費人員。
2.輸入要查詢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被執行法院即可查詢的到。
限制高消費是指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Ⅲ 被法院執行的人可以貸款嗎
就看銀行的規定了,現在銀行一般都聯網了,
你在銀行如果有被執行的信息,可能會被其他銀行信息共享。
至於能不能在這銀行辦理貸款,
答案是可以辦理貸款,但是能否成功,
就看銀行的操作了
Ⅳ 被執行過的人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沒有規定不能貸款,但銀行一般會查詢被執行人的信用情況,列入失信名單的一般不批准貸款。被實行人指的是經過法院判定,需求承當對應實行責任的人員,進入實行程序時,都能夠稱為被實行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Ⅳ 法院被執行人是不是限制高消費了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Ⅵ 法院對被執行人欠款多少額度可執行限制高消費
這個沒有額度一說,只要有待執行就可以上手段。
Ⅶ 法院對被執行人欠款多少額度可執行限制高消費
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不是按照額度來限制的,而是按照失信被執行人的消費情況來限制的,也就是限制相關的消費項目。
法律分析
被限制高消費與欠款金額無關,是否會被限制高消費關鍵看被執行人是否有以下這些情形,如果有,則會被限制高消費: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2、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但是只要被執行人只要履行了判決的義務,法院就會取消限制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Ⅷ 借款多少會被法院限高
在被告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告人限高,具體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費。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Ⅸ 失信被執行人能否貸款
失信被執行人是由於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被人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的人,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2013年11月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都將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
你的信用情況銀行系統是可以查到的,一般情況下是無法獲得貸款審批的,當然一些操作不嚴格的銀行為提高業務量,也會適當放寬條件,在你有充分擔保的情況下也可以批准貸款。總之,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很小。
Ⅹ 被執行人信用卡欠賬,算高消費嗎
如果存在惡意透支情形,欠賬不還,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可以刑事拘留,並判刑。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 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