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婚前買房是貸款買的,結婚後夫妻買房算不算二套房
不算。
沒結婚前,房產以「名字」為准。
結了婚後,房產以「戶口本」為准。
1:你的名字已經有一套了,再買的話,就算第二套。
2:用你老婆的名字買,除非她的名字從你的「戶口本」獨立出來,才可以算第一套(也就是離婚)
3:即使你兒子,「戶口本」也要獨立,去派出所花點就...你懂的,老婆就要假離婚。
Ⅱ 婚前用商業貸款買房婚後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法律分析:只要婚前貸款買的房有進行房產登記,婚後再買房就屬於二套房,但婚前貸款買的房人均面積不超過22平,符合改善住房標准,婚後買房則按首套房來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Ⅲ 丈夫婚前購房(有貸款),婚後妻子購房算二套房嗎
要是婚前貸款買的房有進行房產登記,婚後再買房就屬於二套房,但婚前貸款買的房人均面積不超過22平,符合改善住房標准,婚後買房則按首套房來算。不過後者婚後的房產需要再次貸款的話,則按二套房的標准來執行。因為目前所有的銀行,除了看貸款申請人名下的房子,還看貸款記錄,即使貸款者名下沒有住房,或是將房子出售了,但只要有過一次貸款記錄,再次申請房貸,則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Ⅳ 結婚後買房,但是一方婚前已經商業貸款買房子了,算二套房么
算,因為購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如下:
已婚後辦理購房手續,如果另一半在結婚前已經有一套房子了,而且是按揭的,那麼雙方結婚後在以另一個人的名義來買房子的話是按照二套房標准徵收稅費及付首付的,二套房契稅3%,二套房按揭貸款商業首付4成、公積金首付3成。
Ⅳ 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貸款都是老公的,如果我買房算二套房嗎
雖然是你的名義,但是因為你們是夫妻,是共有財產買的,因此也算二套房。如果是用他的公積金貸款,完成後離婚,應該也不會改變還款的方式,因為是夫妻共有的房子,即便分時也是一人一半,當然,他的婚前房子算他個人的。
Ⅵ 婚前買房婚後再貸款買房算是二套房嗎
算。
婚前婚後區別不大的。
最主要是名下是否已有房產,名下已有房產,再買就算二套房。
區別只是婚前是以個人為單位算,婚後是以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算。
Ⅶ 婚前買房婚後再貸款買房算是二套房嗎
算的。
二套房認定標准: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Ⅷ 夫妻一方婚前買房有貸款,婚後以無房一方名義買房,算二套房嗎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Ⅸ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再買算二套嗎
【法律分析】
因為女方婚前有全款購買住房,婚後男方再貸款購房,屬於二套房的認定標准。由於過去認定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