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哈爾濱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百分之幾,怎麼判斷是二套房
1、現在的政策是認房又認貸,第一套房貸還清,你再買一套房子,不論你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視為第二套,這個沒有什麼可懷疑的!!!有的人在回答里講「第一套貸款已還清,第二套貸公積金款,視為第一套,首付最低30%」,如果您有這樣的實力那實在是太好了,速速聯系我,咱們可以合作,只可惜這么久了我還真沒遇到真正這么有實力的人
2、第二套房如果是純公積金貸款政策上允許首付5成
❷ 在哈爾濱購買第一套房用商貸 想第二套房用公積金貸款 可以嗎 首付百分之多少,利率多少
算二套房
用公積金貸款也算二套
首付60%
利率上浮10%
你30歲的話
可以貸30年
你可以貸176000
還20年的話
每個月1200左右
❸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公積金貸款二套房的認定:對於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反映實際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❹ 購買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種情況:
①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還未還清的,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購買二套房;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已經還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商業貸款的,不論是否還清,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❺ 哈爾濱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1、只有參加了公積金制度的員工才能參加公積金貸款;
2、在申請貸款前還應該連續繳納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積金;
3、夫妻雙方中某一方如果還未償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是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的;
4、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除了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的能力以外,還應該償還清其他債務;
5、公積金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三十年。
不同的地區對於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會有些許差異。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❻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哪些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公積金貸款期限在5年及以內的個人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利率為3.25%。一套房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已經還清、一套房雖正在按揭中但使用商業貸款的,二套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❼ 哈爾濱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准
哈爾濱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2013年1月初,二套房貸認定標准出現「微調」,部分國有大銀行在二套房貸認定上從「認房又要認貸」放寬為「認房可不認貸」,避免使部分准備置換自住房的客戶在申請貸款時「碰壁」。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銀監會聯合發文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時,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