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子已經簽了合同付了首付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後按揭辦不下來,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② 購房行為中,房屋購買合同和房屋貸款合同是否屬於主合同和從合同的關系
言簡意賅:不屬於
理由:
從合同成立且生效後,其約定的權利與義務是否最終發生取決於主合同是否完全履行,也即主合同由於履行完畢或者某種原因導致解除,則從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就不需要再履行。
本案中,房屋買賣合同即便最終無效,但是房屋貸款合同依然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雖然,房屋貸款合同的設定的目的是為購買房屋提供資金支持,但不符合主從合同制度設定的目的。(記得點贊採納)
③ 貸款買的房子手裡應該有購房合同嗎
一手房合同簽署5份 國土局2份備案 銀行2份(客戶手上的那份一開始在銀行) 開發商1份
放款後,備案完畢後,銀行還給客戶一份購房合同。不過這個合同沒有什麼用處的。以後辦房產證也是銀行去給你辦,你手上的合同燒了都沒關系的。
④ 貸款買的房子,銀行貸款已還完,但合同才下來,銀行是不是還要解除抵押
啥合同才下來,是購房合同才給你還是貸款合同才給你?不可能沒合同之前銀行就給你貸款的。你說的可能是早簽了才給你。因為你貸款已經還完就算提前還款也起碼還了一年。拿到銀行結清證明才能解除抵押雖然你還完了沒去解除還是抵押狀態。
⑤ 貸款買房後。都拿到什麼合同。關於房子的和銀行貸款的
應該是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還有與銀行的借款合同、按揭合同共三份。有些銀行兩個合同和在一起交抵押貸考合同或者別的,那加上購房合同就是兩份。
⑥ 購買的房子原來准備貸款 簽了一個合同 現在准備一次性付清 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嗎
你好,可以重新簽訂,也可以在原合同上達份補充協議,對付款方式重新約定。
⑦ 買房子,已經簽了合同,貸款是組合貸,已經下來了,房主反悔不賣了,怎麼辦
一、買房子,已經簽了合同,且房貸已經放下來了,房主反悔不賣了,買方可以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並有權依據所簽訂的買賣合同去當地法院起訴對方維權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