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辦房產證
貸款房房本辦理流程如下:
1.准備相關資料:
購房者需要准備好辦理房產證的相關材料,如購房合同、個人身份證明、戶口本等。
2.領取房屋權屬證明書:
房屋權屬證明書是重要的證明文件,購房者可以前往房產開發商辦公地點領取,並需要蓋有房產銷售商的單位公章。
3.提交辦證申請:
准備好以上各項資料後,購房者可以到當地的房地局提交房產證辦理申請,等待通知。
4.換發他項權證:
貸款房因為在銀行辦理了貸款,需要換發他項權證作為將房屋抵押給銀行的憑據,是由銀行負責保管的。在辦理換發他項權證時需要預約銀行的工作人員陪同辦理,因為他項權證是不能由房屋人經手的。
5.領取房產證:
以上事項都做好以後,購房者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
B. 我有一套房產,如果沒有辦理按揭貸款,可以拿到房產證嗎
據你所說已經辦理按揭貸款,說明房產來源等沒有問題,否則銀行不會辦理按揭貸款!
以前辦理按揭貸款,房權證都在銀行放著,現在辦理的按揭貸款(2010年後)房權證,個人可以到房管部門去交費取走,但檔案還處於抵押狀態,銀行只保留抵押證書「他項權利證書',!
你若需要使用的話,可以到房管部門看看(辦好了的話需交齊費用)取走!
C. 貸款買房沒房產證怎麼辦
貸款買的房子應當有房產證。購房人在通過銀行貸款購房時,需要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及貸款合同;在房產證等相關產權證書辦理完畢後,房管部門方可對該房屋進行登記備案,設定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D. 按揭的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貸款房房產證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購房合同、房屋的相關產權證等資料到房管部門提交申請,開發商在房管局辦理產權初始登記;房管部門對房產進行測繪,給予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說明的日期繳納稅金,領取房產證後辦理房產證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 房產證沒下來的貸款房怎麼出售
這個很專業的問題了,操作起來有兩種方式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但要注意: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麼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方式二: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就屬於二手房買賣了,因此要繳納的稅費也是比較多。
包括:
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
契稅:90平米以下的為總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為總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為總房款的3%。(均為首套房)
(契稅要交兩次,一次是賣方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買方辦理新房產證時繳納)
營業稅:5.55%
第二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F. 貸款沒還清可以自己辦理房產證嗎
貸款沒還清是否可以自己辦理房產證?應當看《抵押合同》的約定,一般來說已作抵押的購房合同有抵押記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共同辦理房產證,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
附件《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二)主債權的種類、數額;(三)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產的價值;(五)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七)抵押權滅失的條件;(八)違約責任;(九)爭議解決方式;
(十)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以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條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條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後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
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抵押登記申請書;
抵押合同;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四條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G. 貸款沒有還完的房子如何辦房產證
第一,房產證由開發商代辦,您可以咨詢一下開發商辦好了沒有;
第二,由於你辦理了貸款業務,房產證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一般情況是
有房管局抵押科辦理抵押手續,向銀行出具他項權證,房產證可以放在房管局,也可以交給你。要看各地房管局的具體做法。
第三,房產證上會標明該產權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等你還清貸款後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所以即使你現在拿到房產證也沒有其它什麼用途。
當然,如果你只是想看一看放心的話,你至少可以索取一份復印件,這個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的。
H. 辦理貸款的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沒房產證怎麼辦理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