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首付交了還沒辦貸款不想要了能否退房需要什麼手續
1、買房交了首付不想要了可以申請退房,但是需要看你是否符合退房條件。
2、如果在購房合同中已約定退房事宜,可依協議行事,也可對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申請退房。從目前法律來講,退房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3、買房首付交了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4、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持業主的退房要求。
5、如果在不符合退房條件,那麼購房者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貳』 交了首付,簽了正式合同,貸款還沒辦可以退房嗎
可以啊。
就算是貸款辦了,審批通過了,在未過戶取得房產證之前,都可以退的啊,無非就是你屬於違約方,需要承擔違約成本罷了。具體可以看購房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
『叄』 房子首付交了還沒辦貸款不想要了能否退房需要什麼手續
首付已經付過了,那證明購房合同也已經簽訂,也就是說房子已經成交了。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任意退房的。一般退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如果不是因為這8個理由,而只是因為不想買的話,是退不了房的。
退房程序
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准,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准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解除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肆』 房子交了首付,但是沒有辦按揭,可以退房么
1、對於期房而言(包括首套房、第二套、第三套需要貸款的) 如果購房者交納了定金、與開發商簽定了認購協議或者雙方已經或者正准備簽定預售合同,但互相約定的擔保貸款條件受到國家近期出台的房貸新政影響的,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退還房屋,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首付款和利息,並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其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該司法解釋將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作為雙方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免責理由,而國家近期出台的房貸新政,正是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即重大情勢變更。所以買方可以以次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當然,具體還要看開發商銷售時是如何承諾和解釋貸款問題的。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伍』 我買房子交了首付款,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能退嗎
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陸』 我首付付了沒辦理貸款可以退房么
首付交了貸款辦不下來可以退房。購房者應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開發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內為購房者辦理退房手續,辦理退房手續後將全部購房款退還給購房者,根據貸款不成的原因確定違約方並由違約方依據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柒』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嗎
不可以,已經簽訂合同了,如果要退房,需要雙方協商解決,按合同約定,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一般貸款沒下來首先得看是哪方的原因,要是是你因為徵信原因而導致貸款下不來,開發商有權力收取你首付款的違約金,餘下款項可以退還,要是銀行或者開發商的原因就可以全額退款,但這個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捌』 買了房子付了首付,但是還沒辦貸款手續能退嗎
首付已經付過了,那證明購房合同也已經簽訂,也就是說房子已經成交了。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任意退房的。一般退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如果不是因為這8個理由,而只是因為不想買的話,是退不了房的。
『玖』 買房交了首付沒辦貸款可以退房嗎
法律分析:沒辦理貸款手續,就可以退首付只在開發商那裡了沒在銀行,看當初簽署的合同是否存在違約條款,如果有支付違約金就可以退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