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經有一套房貸款,還能繼續貸款買房么
若通過招行辦理住房貸款,符合條件可以嘗試申請,(含一手樓和二手樓)/ 首付比例規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70%(不實施「限購」的城市調整為不低於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60%。
具體您的可貸金額需您提交相關資料,網點審核之後才能確定,您可以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聯系咨詢。
② 有一套房子貸款了另一套還可以貸款嗎
可以貸款。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條件如下:
1.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
3.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5.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7.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屋按揭貸款是指個人購買的房產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餘部分以要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向合作機構申請的貸款。
可以先用這一套房子申請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抵押出首付後,再用第二套房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抵押貸款的利率是6.84%而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是這一幅度上最大降幅為15%(具體各銀行均不同)而且抵押貸款時間最長10年,而個人住房貸款最長30年.個人住房最高抵押貸款是指銀行向個人發放的,以個人自有住房做最高額抵押,可在合同有效期間和貸款額度內循環使用的貸款.貸款利率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條件如下: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貸款期限:一般最長為30年。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簽訂日的前一日;將原在建設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轉為最高額抵押貸款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原住房抵押貸款發放日的前一日。
③ 名下已經有一套貸款的房子,在已我的名義還可以貸款買房嗎
④ 已有兩次買房貸款記錄,已全部還清,名下只有一套房,還可以再貸款買房嗎
按照目前的政策,您的兩次貸款記錄已經還清,名下有一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戶口的話,就不能購買了;如果是濟南戶口的話,可以貸款買房,首付60%,利率上浮20%左右!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⑤ 兩口子共有一套房子,一個人還貸款,請問另外一個人還可以貸款買房付三成嗎
這個要看當地政策了;像這種情況在上海這邊只能以二套房政策辦理;
普通住宅首付5成貸5成,非普通住宅首付7成貸3成;
建議咨詢當地銀行或專業的金融機構。
⑥ 第一套房有貸款可以再貸款買房嗎
第一套房子貸款沒還清,可以再次貸款買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都會上浮。
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自15年3月31日起執行。
貸款條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 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 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 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6)有一套房子還可以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